很多人以为间谍斗争只存在电影里面,离普通人的生活远得很。
脑海里浮现的,要么是西装特工偷偷接头,要么是各种高科技窃密斗法,看着惊险刺激,总觉得跟自己沾不上边。
然而2026年国庆前夕,国家安全部就发布了重磅警示,揭开境外间谍那些非常接地气的窃密手段。官方一次性公开三起案例,当事人包括科研精英、高校学生、驻外公职人员。其中一名高精尖领域的专业人才,偏偏栽进了毫不起眼的人情陷阱,许多核心机密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被对方拿走。
真正的窃密,从来都不是大张旗鼓。往往就是这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暗中渗透,让人防不胜防。
先说说航天科研人员赵某是怎么一步步被拖下水的。
赵某是我国航天领域的科研人员,属于重要涉密人员,被派往西方某国访学。刚到国外,一名外籍男子就主动贴了上来,反复夸赞赵某的学识和能力。
更“贴心”的是,赵某家属赴国外探亲时,对方不仅热情邀请全家出游、观看演出,还精心准备了礼物。这种“无事献殷勤”的架势,搁谁身上都容易觉得遇上了异国知己。
关系熟了之后,对方开始提出以“项目咨询”名义请赵某帮忙解答行业问题,并以咨询费的形式支付报酬。
一开始问的都是公开资料里能查到的内容,给的报酬也不算多,赵某没多想就答应了。
但咨询费从几百美元涨到几千美元,问题也从公开信息逐渐滑向涉密领域。
临近回国时,对方直接亮明身份,开出一千美元的月薪加出色报告额外八百美元的价码,正式策反。
赵某当时“大为震撼、彻夜难眠”,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合作。回国后,他利用在科研院所的职务便利,大量搜集我国航天领域核心要害情报,使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的专业器材将情报传递给对方,累计收取间谍经费数十万元。
每次接头,对方都以现金形式发放,还特意叮嘱不要存银行、不要转账,避免留下痕迹。
最终,赵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他后来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请我吃饭,本来就没安什么好心,我还乐呵跟人家吃去。其实我自己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我对自己没有原则,贪图小利,把自己保密身份给忘了。”
我认为赵某的案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不是他最后判了几年,而是整个过程中他有很多次机会可以刹车。
第一次对方问涉密问题时他可以拒绝,第一次收到大额咨询费时他可以报告,甚至在对方亮明身份后他仍然可以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说明情况。但他每一次都选择了“算了”。
我的判断是,境外间谍机关之所以特别青睐这类科研人员,恰恰不是因为这些人贪得无厌,而是因为他们在专业上有傲气、在生活中有落差,赵某在单位一直觉得自己的专业才能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而对方恰好精准地补上了这个缺口。
这种心理层面的精准打击,比任何高科技窃密手段都要危险。
再来看看那个赴台交流的大陆学生小哲。
小哲以交换生身份赴台湾某大学交流时,一名自称“学姐”的女生主动接近、频频示好,营造暧昧氛围,让小哲很快坠入了“爱河”。
对方比小哲大16岁,温柔成熟,处处照顾他的情绪,这种“姐弟恋”对一个身在异乡的年轻学生来说,几乎没有抵抗力。
交流结束小哲返回大陆,进入我国某涉密重点实验室工作。这时候“学姐”才启动正题——以情侣“查岗”为名让他拍摄实验室照片,以关心学业为由让他分享最新学术成果,索要的东西从简单信息逐渐升级到具体实验数据、机密科研资料。
小哲察觉异常后提出分手,对方立刻变脸,以他此前传递的资料为要挟,甚至向他的亲友和同学发送私密信息逼迫他继续配合。
经国家安全机关查明,这位温柔体贴的“学姐”,实际是台湾间谍情报机关人员。最终小哲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认为小哲的经历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在于,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出卖情报”的主观故意。
他以为自己只是在谈恋爱,对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拍实验室照片在他看来可能就是情侣之间的日常分享。
我的看法是,境外间谍机关正是利用了这种认知偏差,把窃密拆解成了无数个看起来无害的日常小动作,等到当事人反应过来,把柄已经在别人手里了。
一段看似甜蜜的异地恋,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狩猎。更残酷的是,对方选择他并非偶然——一个即将进入涉密重点实验室的年轻人,本身就是被精心筛选出来的目标。
第三个人物是驻外公职人员张某,他的遭遇更直接也更赤裸。
张某在一次宴会上结识了伪装成当地企业家的间谍情报机关人员李某。张某无意中流露出对“特殊娱乐场所”的兴趣,被李某敏锐捕捉并立刻上报。
随后一场精心设计的“桃色剧本杀”开演:张某被邀至情色场所,被“当地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李某假意安慰,又“热心”叫来一位“兄弟”——真正的境外间谍——几番交涉便让张某“重获自由”。但从头到尾,每一幕都被镜头录了下来。
录像成了筹码。对方亮明身份,以公职人员出入风月场要挟,张某被迫办理了参谍手续。
此后他利用工作便利,通过打印、拍照、撰写、口述等方式,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大量内部涉密信息,并收取大额经费。
更离谱的是,在即将离任回国之际,他甚至与对方签下“承诺书”,约定回国后继续为对方工作、提供情报。
张某回国后,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终因犯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严惩。
我的判断是,张某的案例最能说明一个问题:境外间谍机关最擅长的不是“找人”,而是“用人”。
他们不是在寻找完美目标,而是在寻找有弱点的人,然后利用这些弱点制造更大的弱点,最终让当事人退无可退。
我认为张某从被拍下不雅录像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所有主动权。有人可能会问,被胁迫了为什么不报警?答案很残酷:因为在那个时刻,当事人面对的不只是一段录像,还有职业前途、家庭关系、社会声誉的全部赌注。
境外间谍机关算准了这一点,用一个人最害怕失去的东西来锁死他。
这也正是威逼胁迫手段的可怕之处——它不靠诱惑靠恐惧,而恐惧往往比贪婪更能让人丧失判断力。
三个人,三种套路,但仔细想想,本质都是同一件事。
金钱收买、感情拉拢、威逼胁迫,这三招之所以屡试不爽,不是因为受害者特别愚蠢或特别贪婪,而是因为这些手段精准地击中了人性中最普通的那部分——想被认可、想被关心、想走捷径、害怕失去。
我的看法是,过去我们对间谍战的理解有很大的误区。很多人觉得被策反的人一定是“坏人”,一定是主动出卖国家的。
但赵某、小哲、张某都不是什么天生的叛国者,赵某甚至可能觉得自己只是“帮朋友解答几个问题而已”。这种认知错位,恰恰是境外间谍机关最希望看到的。
还有一个点我觉得必须说清楚。很多人看完这三个案例会觉得,危险只属于科研人员和公职人员,和普通人无关。但这恰恰是最危险的侥幸心理。
如今境外渗透已经下沉到民间。网络上大量所谓“高薪兼职”,以城市采风、地貌调研为由,招募网友去港口、重点工程、军事周边拍照,几十、几百元的报酬就让不少人接单。
零散照片、地理位置,经过情报机构整合分析,就能拼凑出极具价值的防务、基建情报。普通人不知不觉,就沦为窃密工具人。
我的猜测是,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未来境外间谍机关会越来越倾向于用这种“众包式”的方式搜集信息,因为单个任务看起来太无害了,无害到当事人根本不会产生任何警惕。这也意味着反间谍这件事,真的不只是“涉密人员的事”。
那普通人到底该怎么办?
我认为最关键的一步,不是提高“辨别间谍”的能力,这个太难了,连专业人士都需要长期训练。
普通人真正能做、也真正有效的,是守住一条底线:当有人让你做一些你觉得“不太对劲”的事情时,哪怕报酬很丰厚,哪怕对方看起来很友善,直接拒绝,然后拨打12339举报。
遇到陌生人打探单位、工程、政务信息,千万不要简单拉黑了事,因为私下处理无法消除聊天记录,存在后续被胁迫的风险,正确做法是保存证据、主动上报。
国家安全机关也明确提示,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境外受胁迫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说到底,国家安全没有旁观者。境外间谍机关正在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渗透我们的生活,从一顿饭、一份兼职、一段感情开始,一点点把普通人拉进看不见的深渊。这场看不见的战争,从来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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