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今天(10月1日)起实施,新政实现合规生育医疗费用个人 “无自付”,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今天(10月1日),记者来到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产科,听听孕产妇们的感受。
在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产科病房,不少准妈妈正在这里待产。新政实施之后,产检、住院分娩相关保障力度大幅提升,很多孕产妇第一时间关注到了这项惠民政策。已经完成分娩的叶女士,计划着十月三日办理出院手续,她告诉记者,自己是通过短视频推送才知道的,虽然只享受到了政策的“尾巴”,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按照新政,参加本市基本医保并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生育妇女,从建大卡到产后42天复查,生育保险服务包内42项产检项目,先使用每人4500元产检补贴额度,额度用完之后,剩余服务包内费用由生育保险全额兜底。顺产、剖宫产等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同样生育保险全额支付,实现个人无自付。
金山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副主任杨洁表示:“新政实施之后,不用专门去医保部门办理,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孕产妇只需要按照医疗机构要求,完成孕产保健登记,建好产检大卡,之后产生生育医疗费用时,就能直接持社保卡或者刷医保码结算。”
此外,还有不少准备回老家生产的孕妈妈,异地定点医院产生的符合条件的生育费用,也可以按规定享受保障;4500元补贴额度没用完的,产后还可以申领剩余补贴。服务包以外的检查、用药,按基本医保正常报销。
“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和住院分娩,事先需要做好异地备案,然后就可以持社保卡或刷医保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结算的时候按照参保的险种,个人需要先行支付一定的比例,等分娩50天后完成产后康复检查,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的清算。”杨洁说。
记者:朱磊
编辑:刘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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