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霞2004年遭遇车祸,失去左小腿。换作很多人,可能先忙着和自己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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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她后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了律师,还专门帮残疾人维权。她无偿为40多名残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公益服务超过1000小时。

有人叫她“拐杖律师”。这个称呼听着心疼,但细想又很提气——她不是坐在轮椅上等人同情,而是拄着拐杖,替更多人把路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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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把“强者”想象成无所不能的人。但真正的强者,是自己淋过雨,还愿意给别人递伞;是自己摔过跤,还愿意扶别人一把。

人这一生,难免会失去点什么。但有人把失去变成支点,撬起了更多人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