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仪征的王先生向《关注》热线87650000反映:今年6月他在扬州乐迪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约定2个月交车,可如今3个月过去了车仍迟迟看不到,门店说还得再等一个月!王先生hold不住了,请记者去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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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说,今年6月21号,自己在城北的扬州乐迪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定了一辆比亚迪海狮新能源汽车,交了5000元定金,购车合同约定“2个月交货”,同时双方签了补充协议:“预计2个月左右提车、以厂方分配时间为准”。两个月后的8月21号,自己询问工作人员何时提车,被告知“厂家没发货、暂时交不了”!王先生耐着性子继续等,岂料又等了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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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急着用车,不想再等,催门店尽快交车,得知要等到十月底!王先生认为,这已经严重超过合同期限。
车到底什么时候能提呢?记者陪王先生来到乐迪汽车销售公司询问。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此前参照汽车厂商以往的发货时间,约定2个月左右交车,但因为王先生订购的“闪充”车型厂家发货相对慢,所以拖了三个月,并非门店故意拖延,因为有“以厂方分配时间为准”的补充约定,4S店并未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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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反驳:“2个月左右”和“超过3个月”不是一个概念,交车拖延太久,构成了违约!
最终经协调,乐迪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门店方面承诺:努力将交车时间提前到10月10号前。王先生也认可了这个交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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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车时间究竟以何为准?记者请教法律专家得知:补充协议中“预计2个月左右提车、提车时间以厂方分配时间为准”,可视为对主合同的修改。但如果汽车销售门店无法提供厂商尚未供货的证据或者不能提供明确的交付时间,消费者有权解约,并要求商家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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