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过一句老话,虎毒还不食子,天底下哪有母亲会对亲生孩子下狠手?可2017年广州就出了这么一桩让人心碎的案子,83岁的白发母亲亲手了结了46岁儿子的性命,作案后她没跑,直接主动投案,连审理案件的法官都被她的杀人动机戳动了。这件事既不是争家产也不是闹矛盾,就是一座大山压了几十年,最后压垮了一辈子都在付出的老太太。
这个儿子从小就患有唐氏综合征,还是重度智力残疾,一辈子都离不开人照顾,吃饭穿衣上厕所,每一样都得老妈帮着动手。老太太本来是广州无线电厂的女工,为了好好照顾这个小儿子,直接提前办理了退休,把整个人生都扑在了家里。那时候国内很少有成熟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所有事儿都得家庭自己扛,这一扛就是四十多年。
小儿子上面有个大他十四岁的哥哥,早年间大家对唐氏综合征了解不多,什么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成年后的安置,根本连完整的支持体系都没有。从这个孩子出生的那天起,整个家庭的难就没有尽头,从年轻熬到年老,根本停不下来。
老太太不是没试过找外人帮忙,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保姆,可愿意常年照顾一个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成年人的保姆,实在太难找了。别说普通家庭出不起高薪,就算出了,一般人也扛不住这份劳动强度,干不了两天就走了。后来也考虑过送福利机构,可老太太舍不得,总怕别人照顾不好自己儿子,也怕儿子不习惯陌生环境,说啥都要把儿子留在自己身边。
有人劝她,你都一把年纪了,别硬撑了,她就回了一句话,他离不开我。这句话不长,却藏着她几十年的执念,在她心里,儿子再不好,也是自己的家人,是自己拼了命也要守住的人。那个年代能选的本来就不多,送机构不放心,自己扛又熬得慌,一家人就卡在了两难里。
本来老太太还有老伴一起搭把手,两个人分担总比一个人硬扛强。2013年老伴走了,家里能分担压力的人没了,所有担子基本都落到了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身上。大儿子那时候都快六十了,自己也有一家子要顾,有自己的生活压力,不可能天天守在弟弟身边。说白了,这份照护责任名义上是全家的,到最后全压在了老妈一个人身上。
日复一日重复照护的日子,真不是普通人能熬得住的,老太太的生活圈整个就围着儿子转,买个菜都得赶时间,自己生病都不敢倒下,就怕自己倒了儿子没人管。老太太不是不懂法,也不是一时冲动和儿子起争执才走了极端。她案发前就好几次买安眠药,这个念头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是几十年的压力一点一点攒出来的,最后压得她喘不过气,才选了这条路。
2017年5月9号,老太太把药混进了儿子吃的食物里,等儿子吃下后,动手结束了儿子的生命。做完这件事之后她没跑,收拾好东西直接主动去公安局自首,还留下了文字材料说自己愿意承担所有责任。整个案件的事实非常清楚,没有什么隐情也没有什么争议,老太太的行为本身就是故意杀人,这一点没得辩解。
可法官判案不能只看结果,也得把前因后果都考虑进去对吧?老太太83岁了,照顾残疾儿子四十多年,身心早就熬垮了,她做这件事不是为了给自己谋什么好处,就是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了,怕自己走了之后儿子没人照顾,才走了极端。案发后她主动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家里大儿子也完全理解母亲的难处,请求法院从轻处理。这些情节都得在量刑的时候考虑进去。
最后法院给出的判决是,老太太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很多人看到缓刑就说,是不是法官因为同情就放水了,其实真不是这么回事。缓刑是在定罪的基础上才有的,也就是说首先已经认定了你犯罪,然后综合各种情况,觉得不需要送进监狱服刑,给你四年的考验期。老太太年事已高,几乎不存在再犯罪的可能,社会危害性极低,完全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这份判决其实也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并没有因为母亲的动机悲情,就直接说她无罪。法律讲人情,但人情不能代替法律,哪怕是重度残疾人,他的生命权也一样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剥夺他其实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从来都不是案子本身,而是背后那个压垮了整个家庭的长期照护困境。那时候国内重度残疾人的长期照护体系还不完善,家庭想求助都找不到合适的渠道,托出去不放心,自己扛又扛不动,最后才酿成了这样的悲剧。哪怕是放到现在,这类家庭的困境也依然值得我们重视,真的不能让一个家庭独自扛下所有的重量。
人的生命,这个底线绝对不能破。母亲的遭遇值得所有人同情,可她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这个对错不能混为一谈
2021年10月,老太太的四年缓刑考验期就满了,原判的刑罚也没有实际执行,这件案子在法律程序上彻底画上了句号。可失去了儿子的家,永远也回不到案发前的样子了。这份判决说不上完美,却已经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能给出的最贴合实际的答案了。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 八旬老母弑亲子案的法理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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