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十几年刑警,今年我才发现,黑恶势力早就不是当年那副模样

我叫孙志刚,今年四十一岁,在市局刑侦支队干了十六年。十六年里,我抓过杀人犯,审过毒贩子,端过赌博窝点,也跟黑社会打过交道。以前我一说黑社会,脑子里浮现的就是纹身、金链子、砍刀、钢管,一帮人吆五喝六地收保护费、抢地盘、打打杀杀。那时候抓人好抓,证据好找,只要有人报案,我们顺着线索摸过去,一抓一个准。可今年,我发现自己好像不会办案了。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三月的一个案子。报案人是个开饭店的,姓周,五十多岁,在城南开了十几年饭店。他来的时候,左胳膊打着石膏,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他说,孙警官,我让人打了。我说,谁打的?他说,一帮人,我不认识。我说,为啥打你?他说,因为我没同意把店转给他们。

我一听,来精神了。强行转让,暴力胁迫,这不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吗?我问他,那帮人长什么样?他说,穿西装的,看着挺斯文,可动起手来一点不含糊。我说,你认识他们吗?他说,认识一个,叫刘总,说是搞餐饮连锁的,来过我店里几回,说要收购我的店,我没同意。后来就来了几个人,说我欠他们钱,我说我不欠。他们就把我店砸了,把我打了一顿。

我说,你报警了吗?他说,报了,派出所来看了看,说这是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起诉。我说,怎么是经济纠纷?我店被砸了,人也被打了。他说,派出所说他们没动手,是我自己摔的。我说,你自己摔的能摔成这样?他说,监控坏了。我说,监控坏了?他说,嗯,那天正好坏了。

我听着不对劲。我干了十几年刑警,什么案子是经济纠纷,什么案子是黑恶势力,我分得清楚。强行收购,暴力威胁,砸店打人,这明明就是黑恶势力的手段。可派出所为什么说是经济纠纷?我打电话问了一下辖区派出所,接电话的是个年轻民警,说,孙哥,这个事我们知道,可人家确实有合同,周老板跟那个刘总签过一份合作协议,后来周老板反悔了,人家拿着合同来要钱,周老板不给,双方发生了争执,周老板自己摔倒了。我说,合同呢?他说,在刘总那儿。我说,周老板说没签过合同。他说,那我们就不知道了,反正人家有合同。

我觉得不对,可也没再追问。毕竟人家派出所已经处理了,我一个市局刑侦的,不好直接插手。可那天晚上回家,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起那个周老板,五十多岁的人了,胳膊打着石膏,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站在我面前,说话都在抖。他说,孙警官,我干了十几年饭店,从来没跟人红过脸,怎么就摊上这事了?他说,那帮人说了,我要是不签转让协议,他们就天天来,让我生意做不下去。他说,我报警了,可警察说管不了。他说,孙警官,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想起我刚开始干刑警那会儿,大概是二零零八年左右。那时候我们辖区有几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个叫“斧头帮”,一个叫“青龙会”,听名字就知道,都是些街头混混凑起来的。他们在菜市场收保护费,在娱乐场所看场子,在建筑工地强揽工程。谁不服就打谁,打了就跑,跑了再回来,跟警察打游击。那时候我们抓他们,办法也简单。找几个受害人,做几份笔录,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然后找个晚上,全队出动,一锅端。抓回来一审,什么都招了。那时候的黑社会,说白了就是一群不要命的混混,没文化,没背景,没靠山,全靠一身蛮力。

后来我慢慢发现,这帮人变聪明了。他们开始注册公司,开茶楼,开典当行,开小额贷款公司。他们不再亲自动手打人,而是雇一帮社会闲散人员,让他们去闹事。他们不再收现金保护费,而是让商户签合同,交“管理费”、“咨询费”、“服务费”。他们不再说“不交钱就砍你”,而是说“咱们按规矩来,你违约了,我得收违约金”。你要是跟他们讲理,他们跟你讲法。你要是跟他们讲法,他们跟你耍横。你要是跟他们耍横,他们跟你讲理。反正他们永远站在“合法”的那一边,你永远站在“不占理”的那一边。

我把周老板的事跟我师父说了。我师父叫王建军,干了三十年刑警,去年刚退。他听了以后,沉默了半天,说,志刚,你还记得零九年那个案子吗?我说,哪个?他说,就是那个赵老板的案子。我想了想,想起来了。零九年,有个开歌厅的赵老板,被人逼着签了一份转让协议,把歌厅转给了一个叫“龙哥”的人。赵老板不签,他们就天天来闹,砸场子,打客人,赵老板报了警,可每次警察来的时候,他们就走,警察走了,他们又来。后来赵老板实在受不了了,签了协议,把歌厅转出去了。转出去以后,赵老板去告,可法院说协议是他自愿签的,驳回了。赵老板气不过,在歌厅门口喝药自杀了。没死成,救过来了,可人也废了。

我师父说,那个龙哥,现在开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在省城买了楼,开了好几个分公司。你猜他现在干什么?我说,干什么?他说,他做慈善。去年还给希望工程捐了一百万,报纸上都登了。我说,他捐的钱,不都是抢来的?我师父说,你说是抢的,可你有证据吗?人家每一笔钱都是从公司账上走的,公司有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有合同,有发票。你说他抢了赵老板的歌厅,可赵老板自己签了协议,收了转让费。你说他是黑社会,可人家现在西装革履,跟领导握手,跟明星合影,你拿什么抓他?

我师父喝了口茶,说,志刚,现在的黑恶势力,早就不是当年那副模样了。他们不穿金链子,不纹身,不拿砍刀,他们穿西装,打领带,拎着公文包,坐在写字楼里,跟你谈的是法律,是合同,是商业模式。他们不抢你的店,他们让你的店开不下去,你求着他们接手。他们不打你的人,他们让你自己摔倒,然后说你诽谤。他们不收你的现金,他们让你签一份你根本看不懂的合同,等你违约了,他们依法收你的房子。你抓他们?你连他们的边都摸不着。

我说,那周老板的事,就这么算了?我师父说,不算了又能怎样?你有证据吗?我说,周老板脸上的伤就是证据。他说,周老板说是他们打的,人家说是他自己摔的,监控坏了,没有目击证人,你怎么证明?我说,那合同呢?周老板说没签过。他说,合同上有没有周老板的签字?我说,不知道。他说,那你去查,查完了再说。

我去查了。我调了周老板饭店周围的监控,果然,那天晚上监控坏了。我找了周老板的员工,他们说那天晚上他们不在。我找了周围的商户,他们说没看见。我去了派出所,调了当时的出警记录,上面写着:现场无打斗痕迹,当事人无明显外伤,系经济纠纷,建议去法院起诉。我拿着那份记录,心里头堵得慌。我又去了刘总的公司。那家公司在一个写字楼里,装修得挺气派,前台小姐穿得整整齐齐,墙上挂着营业执照和各种荣誉证书。我说我找刘总,前台说刘总不在。我说我等他,前台说刘总出差了。我说我留个电话,前台说好。

我出了那栋写字楼,站在楼下,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白领,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外人。我干了十几年刑警,抓了那么多人,破了那么多案,可面对这个刘总,我连门都进不去。他不在家,他出差了,他公司有法务,他合同是合法的,他打人没证据。我拿什么抓他?

我又去找了周老板。周老板的饭店已经关门了,门上贴着“转让”的纸条。周老板坐在门口,看见我,说,孙警官,你来了。我说,周老板,你跟我说实话,那份合同,你到底签没签?周老板低着头,半天没说话。后来他说,签了。我说,你签了?他说,那天晚上,他们来了五个人,把我堵在办公室里,让我签,我不签,他们就打我,打完了让我签。我签了,他们拍了照,走了。我说,那你为什么跟我说没签?他说,我怕你们说我签了就不管了。我说,那你脸上的伤呢?他说,他们打的。我说,有人看见吗?他说,没有,他们都走了,就我一个人。

我站在那儿,心里头翻江倒海。我知道周老板说的是真的,可我没有证据。我知道那个刘总是什么人,可我抓不了他。我知道这是黑恶势力,可他们把自己包装成了合法商人。我干了十几年刑警,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没用。

后来我把这个案子报上去了。支队领导看了材料,说,志刚,这个案子先放着吧,证据不足。我说,证据不足?周老板被打成这样,这叫证据不足?领导说,周老板自己签了合同,这是事实。他说没签,可合同上有他的签字,有他的指印,你说不是他签的,你得拿出证据来。我说,那他的伤呢?领导说,伤是伤,可没人证明是刘总的人打的。我说,那监控呢?领导说,监控坏了,这是事实,你没法假设。我说,那就不查了?领导说,查,怎么不查,可你得找到证据才能查。你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你怎么查?

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那份案卷,心里头特别难受。我想起我刚干刑警那会儿,抓一个抢劫犯,三天就破了案。那时候的坏人,脸上写着“坏人”两个字,你一眼就能认出来。现在呢?现在的坏人,脸上写着“成功人士”,你跟他握手,他跟你递名片,你跟他喝酒,他跟你谈合作,你跟他翻脸,他跟你打官司。你抓他,他告你。你关他,他保释。你判他,他上诉。等他出来了,他还是刘总,你还是孙警官。你没变,他也没变,可你们的位置变了。

这件事以后,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上班,出警,做笔录,审嫌疑人,跟以前一样。可我心里头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以前我觉得,只要我够努力,够拼命,就没有抓不到的坏人。现在我知道,有些坏人,你拼了命也抓不到。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厉害,是因为他们把自己藏在了法律和规则的后面。你跟他们讲法律,他们比你懂。你跟他们讲规则,他们比你精。你跟他们讲人情,他们跟你讲法。你跟他们讲法,他们跟你讲人情。你永远差他们一步,永远抓不住他们的尾巴。

我老婆看我天天闷闷不乐的,说,你是不是工作不顺心?我说,没有。她说,那你咋了?我说,没咋。她说,你骗不了我,你这人心里有事都写在脸上。我说,真没事。她说,那你说说,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办的案子了?我看着她,突然就想说出来。我说,老婆,你说,要是坏人穿上了西装,打上了领带,开上了公司,做上了慈善,他还是坏人吗?她说,那得看他干了什么。我说,他干了坏事,可你抓不到证据。她说,那你就去找证据。我说,找不到。她说,找不到就不找了?我说,找不到就没法抓。她说,那你就看着他逍遥法外?我说,嗯。她说,那你当警察干啥?

她这话问得我哑口无言。是啊,我当警察干啥?我干了十几年刑警,抓了那么多人,可面对这个刘总,我什么都做不了。我连一个被打的饭店老板都保护不了,我还当什么警察?

可后来我想通了。想通是因为一个小案子。那天派出所转来一个案子,说有个老头在菜市场被人打了,打人的跑了。我去了现场,老头坐在地上,鼻子流着血,旁边围了一圈人。我问老头,谁打的?老头说,一个卖肉的,说我挡了他的道。我说,人呢?老头说,跑了。我说,你认识他吗?老头说,认识,就在那边卖肉。我顺着老头指的方向走过去,找到了那个卖肉的。卖肉的说,我没打他,他自己摔的。我说,有人看见吗?卖肉的说,没人看见。我说,那你跟我回所里一趟。卖肉的说,凭什么?我说,凭有人指认你打人。卖肉的说,他指认我就信?我说,那你跟我回去说清楚。卖肉的跟我回了所里,一查,他以前因为打架斗殴被拘留过三次。最后他认了,赔了老头两千块钱,拘留五天。

这个案子特别小,可我破了以后,心里头特别痛快。我想,不管坏人怎么变,不管他们穿西装还是穿围裙,只要他们打了人,只要有人报案,我就得管。我管不了那些穿西装的刘总,可我管得了这个卖肉的。我抓不了大鱼,可我抓得了小虾。我改变不了这个世道,可我能守住我这一亩三分地。只要我还在干刑警,只要还有人报案,我就得管。管得了管不了是另一回事,可我得管。

后来我把周老板的案子重新捡起来了。我知道刘总不好抓,可我还是去查了。我查了他的公司,查了他的合同,查了他的资金来源,查了他的社会关系。我找了十几个被他欺负过的商户,一个一个地跟他们谈。有的人不敢说,有的人说了又反悔,有的人说完了就搬走了。我用了三个月,攒了厚厚一摞材料。我把材料报上去了,支队领导看了,说,志刚,这个案子可以立了。我说,能抓吗?他说,先立,抓不抓得了,再说。

案子立了以后,刘总来找过我。他开着奔驰,穿着西装,拎着两瓶茅台,站在我办公室门口,说,孙警官,咱们能不能谈谈?我说,谈什么?他说,谈周老板的事。我说,周老板的事,你跟我谈不着,你跟法官谈去。他说,孙警官,你别这样,我也是做生意的,我也有难处。我说,你有什么难处?他说,生意不好做,竞争激烈,有时候手段是过激了点,可我也没犯法啊。我说,你有没有犯法,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法律说了算。他说,孙警官,你非得跟我过不去?我说,我没跟你过不去,我跟我自己过不去。他说,你什么意思?我说,我干了十几年刑警,要是连你这种人都抓不了,我白干了。他看了我半天,拎着茅台走了。

后来那个案子还是没办成。刘总跑了,跑到了国外。他的公司注销了,资产转移了,合同销毁了,证人改口了。周老板的医药费是我跟几个同事凑的,不多,几千块钱。周老板拿着钱,哭了,说,孙警官,谢谢你。我说,谢啥,我没帮你什么。他说,你帮了,你让我知道,还有人管这个事。我说,以后有事,你还来找我。他说,好。

那天晚上,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心里头挺平静的。我想,我干了十几年刑警,抓了那么多人,可我最想抓的这个人,还是跑了。我没抓到他,可我没放弃。我没放弃,就还有希望。他跑到国外去了,可只要他回来,我就还抓他。他这辈子不回来,下辈子也得回来。我抓不了他,我的徒弟能抓。我徒弟抓不了,我徒弟的徒弟能抓。只要还有人当刑警,只要还有人管这个事,他就别想安生。

我师父退休那天跟我说过一句话,他说,志刚,咱们干刑警的,抓不完所有的坏人。可咱们抓一个,就少一个。咱们管一个案子,就有一个受害人能睡个安稳觉。咱们改变不了这个世道,可咱们能让这个世道好那么一点点。这一点点,就是咱们干这行的意义。

我现在还在干刑警。每天上班,出警,做笔录,审嫌疑人。有时候遇到难办的案子,有时候遇到抓不到的坏人,有时候觉得干不下去了。可我一想起周老板,想起那个卖肉的,想起我师父那句话,我就又有了劲。我知道,黑恶势力早就不是当年那副模样了,可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他们变了,我也得变。他们穿西装,我就学法律。他们打官司,我就找证据。他们跑国外,我就等他们回来。我等得起,他们等不起。因为我是警察,他们是贼。警察抓贼,天经地义。不管贼穿什么衣裳,不管贼住什么房子,不管贼开什么车,贼就是贼。我抓不了所有的贼,可我能抓一个是一个。抓一个,就少一个。少一个,老百姓就多一分安生。

这就是我一个干了十几年刑警的心里话。没什么大道理,就是一句话:你变了,我也变了。可你变的是皮,我变的是脑子。你穿西装,我认得出你。你打领带,我认得出你。你开公司,我认得出你。你跑到天边,我也认得出你。因为我知道,不管你把自己包装成什么,你骨子里还是个贼。贼性不改,早晚有一天,你会露馅。你露馅那天,就是我抓你那天。我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