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注销

不能开车

未考取过驾驶证

更不能开车

可偏偏有人心存侥幸

“大胆”接过方向盘

最终被交警当场查获

9月20日,两名男子先后来到河池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为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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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都没了 竟超速开车

9月18日,民警在G75兰海高速河池往贵州方向侧岭服务区执勤时,接到工作提示:一辆桂A牌小轿车在G75兰海高速1706公里100米处超速行驶。待车辆驶入服务区后,民警依法将其拦停检查。

经查,驾驶人梁某的驾驶证已于2024年因实习期内酒驾被依法注销,目前属于无合法驾驶资格状态。据梁某交代,当日他与家人从宜州前往天峨游玩,途中叔叔驾车犯困,他便临时接替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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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场对梁某严厉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驾驶证注销后,不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驾车上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梁某,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一千七百元,行政拘留三日。

开过“老头乐” 就敢上高速公路

无独有偶,另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也被民警及时查获。9月19日14时08分,民警在G75兰海高速侧岭服务区公安检查站,依法拦查一辆涉嫌无证驾驶的豫V号牌小型专用客车。

经查,驾驶人刘某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刘某自述,他与叔叔从贵州往海南,叔叔长时间驾车疲劳犯困,自己凭借过往驾驶“老头乐”的经验,心存侥幸接替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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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现场对刘某及随车的叔叔开展普法教育,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严重危害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一千五百元,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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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侥幸心理

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对路上的每一个人负责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