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国庆节,全国多地婚姻登记处今天"上班",专门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深圳全市各区、济南多家登记处、上海松江婚姻登记处,今天都是领证小高峰。

"小家纪念日遇上家国华诞",确实浪漫。但作为婚姻家事律师,我想在这个好日子提醒每一对领证的新人:结婚需要爱情,也需要清醒。这5个法律问题,签字前最好心里有数。

一、领证之后,你的钱还是你的吗?

很多人以为"我的工资卡他管不着",错了。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从拿到结婚证那天起,你们各自挣的钱,法律上默认是一人一半。哪怕你婚后没上班,对方挣的每一分钱里,也有你的一半。

二、彩礼和嫁妆,法律上归谁?

这是国庆领证季最高频的问题。

彩礼:按照习俗男方婚前给付女方的财物,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领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离婚时一般不返还。但如果没领证就分手,或者领证后根本没在一起生活,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支持返还。

嫁妆:领证前女方家里给的,算女方婚前个人财产;领证后给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女儿一个人",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给女方父母一个建议:陪嫁的钱,如果想留给自己女儿,最好在领证前给,或者写一份书面说明明确只赠与女儿个人。

三、婚房写谁的名字,差别有多大?

这是离婚时最容易扯皮的问题,今天领证的新人最好提前想清楚。

情况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自己名字——离婚时还是个人财产,不分割。 情况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要补偿给另一方。 情况3:婚后买房,不管写谁名字——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情况4: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自己子女名字——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没明确约定赠与双方的,离婚时可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四、婚前财产协议,伤感情吗?

很多新人觉得"刚结婚就签协议,像防贼一样"。但我接触的离婚案件里,那些签了婚前协议的夫妻,离婚时反而最少扯皮。

一份好的婚前财产协议,核心是写清楚三件事:

  1. 婚前各自有什么财产,归各自;
  2. 婚后财产怎么管理,是共同还是AA;
  3. 万一离婚,财产怎么分。

尤其是一方婚前有公司、房产、债务,或者是再婚家庭的,这份协议不是不信任,是保护双方。

五、这三件事,新婚夫妻千万别做

第一,别为了买房"假离婚"。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领了离婚证就是真离。房子归谁,以离婚协议为准。

第二,别随便用自己名字给对方贷款。 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算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两人一起还。

第三,别把婚前存款和婚后收入混在一张卡里。 很多人婚前攒了20万,婚后工资也存这张卡,几年下来混在一起,离婚时根本说不清哪笔是婚前、哪笔是婚后。建议婚前单独开一张卡,只存婚前存款,婚后不要动。

最后: 今天领证的新人,我真心祝福你们。婚姻不是算计,但需要清醒。知道这些规则,不是为了有一天离婚,是为了你们能安安心心过好日子。

我是李晓静律师,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