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格莱美拿下最佳新人奖,奥利维亚·迪恩就摊上事了。她专辑里的一首歌,被指抄袭了一首1981年的R&B经典。

据《滚石》杂志获取的诉状,这起诉讼已提交至洛杉矶联邦法院。原告是比尔特斯作品版权背后的出版方,被告则包括国会唱片、环球音乐集团以及迪恩的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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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明显且无法回避”的相似

争议的核心,是奥利维亚·迪恩专辑《The Art of Loving》中的歌曲《I've Seen It》。这张专辑是她个人的第二张录音室专辑,去年发行,收录了热门单曲《Man I Need》和《So Easy (To Fall in Love)》。

原告方称,这首歌抄袭了比尔·威瑟斯1981年那首曾获格莱美奖的R&B金曲《Just the Two of Us》中一段“极具辨识度的旋律”。诉状用词很重,称两首歌的相似之处“明显且无法回避”。

原告还提到,一位音乐学家在比对两首作品后,发现了“实质性相似”,并认定存在对一段“受保护的独特旋律”的反复复制。

诉状原文这样写道:“这些共享音乐特征的数量、性质与编排方式如此惊人,足以支持一种推断——这些相似并非源于巧合、独立创作,或是对通用音乐元素的借用。”

被告名单里没有她本人

这份长达七页的版权侵权诉状,列出的被告是国会唱片、环球音乐集团和迪恩的出版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诉状并未向迪恩本人及这首歌的两位合作创作者巴斯蒂安·兰格贝克、马克斯·沃尔夫冈索赔。

环球音乐集团旗下拥有国会唱片。截至报道发出,环球音乐方面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媒体尝试联系迪恩的发言人,周四当天也未能立即取得联系。

原告方马蒂音乐集团表示,他们曾在8月17日联系过被告,告知涉嫌侵权一事。但据其说法,对方在未对署名做任何更改的情况下,继续对该歌曲进行发行、授权和商业开发。

原告目前寻求的赔偿金额,将由庭审裁定。

奖项与官司同时到来

对迪恩来说,这原本是风光的一年。《The Art of Loving》发行后获得评论界好评,她本人也凭借这张作品拿下了2026年格莱美最佳新人奖。

但版权诉讼的阴影,恰好落在她事业上升的节点上。原告方强调,他们在诉讼前已主动沟通,而对方选择继续推进歌曲的商业运作——这一说法,构成了诉状中关于“故意侵权”指控的重要背景。

截至目前,迪恩本人尚未就此事公开发声。这场官司会如何影响她接下来的作品发行与商业合作,目前还没有明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