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一则“航班乘务员下跪”的网帖广为传播,画面中乘务员向乘客下跪道歉。据极目新闻报道,发布该视频的网友张先生透露,28日晚9时许,他乘坐从合肥到大连的航班,航班上拍到了上述一幕。空姐在推餐车过程中不小心撞到了一名乘客,乘客不依不饶,大闹机舱,甚至要求“要么让我踹一脚”,“空姐跪了两三次,挺久的,我没有录到全程”。“餐车移动速度不快,那个被撞的男子没出血,乘务长也拿来冰袋帮其敷着,应该不严重。”张先生表示,后来该男子要求下机带他去医院检查。
9月30日,东航公司发布事件说明称,经核实,航班乘务员在推餐车发饮料时全程提示乘客注意,因一名乘客处于睡眠状态,餐车触碰到其手肘。乘务员反复道歉,但该乘客情绪激动,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并威胁脚踢乘务员、要求当事乘务员落地后陪同就医。该乘务员因此受到惊吓。
对比之前网帖的说法,“粗俗过激言语”与“威胁脚踢言论”符合发帖人的描述。另据事件说明,航班落地之后,医护人员上机。该乘客没有明显外伤或肿胀,无须进一步处理,其拒绝地面人员陪同就医并自行离开。这份说明显示,虽然这名乘客确实被餐车碰到了,但是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平心而论,乘务员推餐车时触碰到了当事乘客手肘,乘务员的反复礼貌道歉换来的应该是当事乘客的积极谅解,即便真的出现需要医治的受伤状况,当事乘客也不应该威胁踢人。这名乘客就是小题大做,寻衅滋事。“要么让我踹一脚”的威胁,明显逾越人际边界,堪称暴力威胁。
乘务员与乘客互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客舱乘务员没有任何必要与义务忍受堪比“低人一等”的霸凌。航空器也是一种特殊的公共空间,无论乘客是多么尊贵的客人,也不能要求逾越权责边界的服务。大闹机舱,使用粗俗过激言语,“威胁脚踢”,不仅是对当事乘务员的人格侮辱,这番言语辱骂与暴力威胁也已经严重扰乱了飞机上的正常秩序,影响飞行安全,堪称不折不扣的“机闹”行为,应该严厉处罚。涉事乘客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款,扰乱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飞机落地后,航空公司应将乘客移交机场公安处罚,而不是让其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2025年2月6日,新加坡航空SQ826航班,飞机已开始滑行准备起飞,一名女性乘客却执意要上厕所。机组人员按照航空安全规定,告知滑行阶段不能使用洗手间。结果这名乘客砸厕所门、辱骂空乘、跟全机人对骂,甚至口出狂言:“明天上班是你自己的事”“我丢人不止今天这一天,我警告你”。最终,客机被迫中断起飞返回登机口,涉事乘客被请下飞机,移交机场相关部门处理。新加坡航空公司机组人员的处置方式,值得国内航空公司学习。
近年来,“天下苦机闹久矣”是公众的普遍感受。中国民航局部署过“整治机闹”的专项行动,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据东航官方的事件说明,公司“已对当事乘务员开展心理疏导与关怀支持”,“正协同相关方对事件过程进行全面复盘取证”。“撑腰”表态是合理的,东航也有权利追究当事乘客涉嫌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但更重要的是要形成相应机制,第一时间就对“机闹”说不,鼓励机组人员正常履职,让乘务员不致一边忍受言语侮辱与暴力威胁,一边还要为可能的“满意度”考核担惊受怕。
根据中国民航局制定的文件《客舱运行管理》,航空公司在处理投诉时应当给予乘务员必要的支持,不得受理蓄意报复类投诉、扭曲捏造事实类投诉,以及不属于客舱乘务员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11条也规定,机长有权领导安全员,对严重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面对部分乘客的无理要求甚至是暴力威胁,航空公司不应迁就,而应让乘务员拥有免于受惊吓的自由,为一线乘务员减负撑腰,切实保障客舱秩序。
类似事件也不限于航空业。很多服务行业,都把“顾客是上帝”奉为圭臬,甚至要求员工不惜牺牲个人尊严来换取“顾客满意度”。牺牲员工尊严换来的“满意度”,有什么意义?只有首先保护好自己员工的尊严和权益,员工才能真心实意地为顾客服务,而不是被“顾客满意度”的大棒逼着,把平等相待异化成委曲求全。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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