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上午九点,我打开北理工人才招聘系统,拟聘用人员公示挂在首页最醒目的位置。
我的名字不在名单上。
排第一栏的是裴逸。拟聘岗位:预聘助理教授,硕导。人才引进类别写着"海外优秀青年"。公示期从上周一到这周一,今天是周日,明天下午五点异议期截止。
我在书桌前坐了十分钟,盯着那行名字。然后打开另一个窗口——我的投稿记录。五篇CSSCI,两篇CLSCI,一篇SSCI退修中。
这些论文从选题到发表,平均周期十八个月。最久的一篇,改了七稿,审了十四个月,见刊时我已经从博士四年级读到五年级。
我今年二十九岁,延毕一年。
手机通讯录翻到导师韩教授。上周二答辩结束,他拍我肩膀说,北理工那边再等等,条件够硬。我发了微信问进展,没回。又发一条,还是没回。昨晚收到四个字:有变数。
我认识韩教授六年。他是论文少一个注释都要打电话让你补上的人,从不说没把握的话。他说有变数,就是已经没有变数。
但公示挂在那里,七天异议期,还剩不到三十四个小时。我必须在这段时间里做出一个决定:写不写申诉书。
写,需要证据。不是情绪,不是不满,是能写进申诉材料、经得起核查的硬证据。
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是上周打印的裴逸公开履历。当初韩教授帮我打听这个岗位时,我查过候选人的公开信息。
裴逸的名字当时就在名单里,我没太在意,因为从纸面条件看,他不该是我的对手。
我把那页纸展开,逐项核对。
第一项,本科学历。
裴逸的公开履历从硕士阶段写起。第一栏英国某大学一年制硕士,第二栏博士在读,第三栏博士后经历。本科院校一栏空白。
我打开学信网查他的硕士认证记录,留服中心的认证编号显示有效,认证材料中包含本科毕业院校信息:国内某省属院校。
我又查了那所省属院校当年的招生信息。按照他的入学年份,那一年该校在我省理科录取线是四百八十七分。
四百八十七分。我高考六百三十一,当年全省排名前八百,进的现在的学校法学院。四百八十七分在当年连一本线差十分。
但合规吗?我查了当年省里发布的地方专项招生政策文件。那所省属院校在我省有三个贫困县专项名额,降分幅度最高四十。
裴逸户籍所在地在专项覆盖区域内。政策文号、录取批次、降分幅度,全部可以在省考试院官网查到。
合规。
第二项,英国一年制硕士。
学校在教育部涉外监管网认可名单上。学历认证在留服中心能查到,状态有效。入学时间到毕业时间间隔十一个月,没有间隔年。
合规。
第三项,博士入学。
申请考核制。我查了目标院校当年发布的博士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门槛是硕士学历加外语成绩加科研计划书。他的硕士是受认证的海外学位,外语免考。
科研计划书无法查阅,但报名资格审核有公示记录,他的名字在通过名单上。
合规。
第四项,博后出站和入职北理工。
出站报告在机构数据库能查到。北理工人才引进公告里写明:具有海外学习经历且三十五岁以下可申报"海外优秀青年"计划。他的海外硕士满足这条。
合规。
我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四项核完,全部合规。没有学历造假,没有资格不符,没有程序瑕疵。每道门槛他都迈过去了,丈量方式和规则文本上印的一模一样。
我忽然理解了韩教授为什么只回"有变数"。不是不想多说,是因为没有任何能拿来说的东西。所有信息公开可查,所有查到的结果都指向同一个结论:合法合规。
但我的五篇CSSCI、两篇CLSCI和延毕一年的代价,换不来这个岗位。
窗外天暗下来。手机亮了,同门师兄赵鹏发来一条消息:"你看了吗?裴逸的博导是田学正。"
我愣了一下。田学正这个名字不陌生,行政法学界有影响力的学者。但让我在意的不是这个名字本身。我打开北理工法学院官网,找到师资页面,点进院领导介绍。
现任院长:霍志远。
我打开知网,搜田学正的学位信息。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导师孟繁超。换一个名字,搜霍志远。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导师孟繁超。
同一个导师。同门。
我关掉页面,又打开,重新看了一遍。没看错。裴逸的博导田学正和北理工法学院院长霍志远,是同一导师名下的师兄弟。
接着查学术合作记录。知网上能查到田学正与霍志远合发的论文三篇,时间从2018年到2022年。霍志远调任北理工法学院院长是2020年。也就是说,他担任院长期间,与同门师兄持续保持学术合作。
再查裴逸的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第五位委员:霍志远。博后出站评审专家名单里,也有霍志远。
我重新拿起那张履历纸,在空白处写了几行字:博导田学正,院长霍志远,同门。答辩委员含院长。出站评审含院长。
然后放下笔。
一切仍然合规。答辩委员和评审专家的遴选有规范文件,邀请有学术合作关系的学者担任评审专家,只要不触发回避制度就不违规。
回避制度的明文条款列举了三类:直系亲属、直接师生关系、经济利益关联。同门关系不在列举范围内。
合规。
但这三个字此刻已经变了味道。公示页面末尾那行小字写着: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向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我往下翻,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栏写着一个名字。
霍志远。
异议受理人,和被聘用者学术网络的核心节点,是同一个人。同门关系不在回避条款里,所以他不违规。合规。
我从抽屉里拿出另一个文件袋,是我的求职记录。从去年九月到今年三月,投了二十七份简历。十二份石沉大海,八份进初面,三份进终面,两份走到试讲,零份拿到offer。
终面被刷的三份里,沿海某双非院校的面试官在电话里说了一句:你的论文质量没问题,但我们今年更需要有海外背景的候选人。
我挂掉电话后查了那所学校的招聘公告,通篇没提海外背景要求。这句话不写在公告里,不出现在任何文件上,但它就是筛选标准。
我看着牛皮纸上自己的笔迹,又想起一件事。
裴逸的公开资料里,博士后、海外硕士、985教职全部摆在显眼位置。本科那栏,始终空白。不是查不到,是不写。不是没有,是选择不展示。
我也干过同样的事。本科阶段发过一篇省级期刊,选题写了一个月,数据跑了两个月,改了三稿,当时觉得骄傲。后来投简历,韩教授扫了一眼说,这篇别放了,拉低整体观感。我删了。
区别在于,我删掉的是一篇不重要的论文,他隐藏的是整个起点。我删掉之后还有五篇CSSCI和两篇CLSCI撑着。他隐藏之后,海外硕士和博后经历填补了所有空白。
包装履历不是原罪。但有人用包装来弥补起点差距,有人用包装来掩盖起点差距,从外表看不出区别。
我把能想到的申诉理由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高考低分?地方专项政策合规。一年制硕士?教育部认可。申请考核制博士?满足条件。人才引进?符合条款。师承关系?不在回避条款列举范围。履历不写本科?没有规定要求必须填写完整学历。
写不出一份申诉书。不是不愤怒,是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写进申诉材料的违规条款。每一个环节单独拿出来都有政策文件支撑。但它们串在一起,构成了一条我花六年也走不完的路。
手机响了,赵鹏的电话。
"你打算申诉吗?"
"申诉什么?"我说。
沉默几秒。他说:"你那些论文,随便哪一篇分量都够。"
"论文不是申诉理由。招聘条件里没有一条规定论文数量不够就不能录用别人。"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他说:"那就这样了?"
我看了眼屏幕。公示页面右下角显示:异议期截止,明日十七时。
"还有一天。"我说。
挂了电话,我坐在桌前,把牛皮纸翻过来,在背面写了一行字:每一步都合规,串在一起不可复制。
然后打开邮箱,给韩教授写信。不是申诉信。收件人只有他一个。
第一段,感谢六年指导。第二段,放弃申诉北理工的岗位。第三段,问他能不能帮忙引荐一个二本院校的教职,非升即走也行。
邮件发出后,关上电脑。
第二天下午四点半,韩教授回信。两行。
"已联系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下周一可投简历。另外你那篇SSCI英文稿我看了,底子不错,改一改可以冲一区。"
我盯着第二行看了很久。他没回答为什么不申诉,没评价裴逸,没提同门关系。他只做了一件事:指了下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告诉我手里还有牌。
周一上午八点,北理工公示到期。裴逸的名字正式进入拟聘用名单。
我没有再打开那个页面。上午十点,我打开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的招聘系统,开始填简历。本科那栏,我没有留空。六年前的省级期刊论文,我也没删。
填到研究计划那一栏时,我停了一下,然后写了十个字: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与中国实践。
和裴逸的博导同一个领域。但不是同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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