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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缅甸劳工部劳工指导司消息,由于未能提交海外缅甸劳工向家属汇款的相关证明,10家海外就业中介机构被处以罚款,并暂时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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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家就业中介机构每家被罚款100万缅币,同时被暂停营业6个月。据悉,这些公司主要负责向日本、泰国、约旦和马来西亚派遣缅甸劳工。

从10月1日开始被暂停营业的10家机构分别为:

1. Aung Kaung Mon Co., Ltd

2. Aung Pyae Co., Ltd

3. Federation of Myanmar Engineering Societies

4. Golden Modesty International Co., Ltd

5. Human Power Service Co., Ltd

6. Max Success Co., Ltd

7. P. A Pan Asia Employment Co., Ltd

8. Shwe Yu Lwin Co., Ltd

9. Top Coment Co., Ltd

10. Zew Bagan Co., Ltd

一名从事海外就业中介业务的人士解释说:“海外劳工到底汇了多少钱,必须由劳工本人向中介提供准确的信息,中介才能向劳动部提交相关资料。但现在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由于官方规定的汇率与市场汇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劳工通过非正规渠道、按照自己的方式汇款,因此也不会再把汇款信息告诉中介。这让事情变得很困难,现在大家都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但中介机构却面临被处罚的情况。”

根据规定,在海外工作的缅甸劳工,需要通过劳工部指定的银行,将其所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的25%汇回家属,并将汇款凭证提交给当初负责将其派往海外的就业中介机构。

据就业中介行业人士透露,此前曾有一些中介机构自行垫付资金,代替劳工向劳工部提交汇款资料,但由于资金压力以及手续复杂等原因,如今已经无法继续这样操作。

为了确保海外劳工将25%的收入通过正规渠道汇回国内,劳工部从2023年开始要求就业中介机构与劳工签订相关合同。

由于在这一规定实施之前,由中介机构负责派遣的大量海外劳工已经与原中介机构失去联系,同时部分劳工抵达海外后又更换了工作,因此目前一些就业中介机构甚至已经无法掌握自己当初派遣出去的劳工的具体情况。

这也是目前海外就业中介行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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