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说实话有点丢人!在名古屋亚运会柔道赛场上,当前田凛卷起袖管的手臂上,牙印清晰得无从抵赖。裁判看了回放,虽然唐婧摊手说是“不小心碰到”,仍被红牌罚下。接着她便放弃了复活赛(也意味着默认),在混采区只说了一个词:“No。”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确不容辩驳,因为牙印真实存在,而且深到隔着肌贴都留下了淤青。而关于“故意”与“无意”的讨论,都建立在一个我们永远无法确证的前提上:唐婧张嘴的那一刻,她到底在想什么?这一点让我突然想到了当年的拳王泰森,就是那么突然地咬了霍利菲尔德的耳朵,其实无论是“爱恨国仇”还是仅仅出于一时的冲动,错了就是错了,挨打也得立正。
而日媒纷纷宣扬说咬了20秒,是因为这种时长是一个很重的指控。在柔道寝技的缠斗中,20秒是足以让一个被压制的人感到窒息的时间长度。如果这个细节属实,那么“不小心碰到”就完全站不住脚。换想一下,谁家不小心,能咬20秒不松口?哪怕在一些极端纠缠下,一个人被压在身下,嘴巴恰好抵在对方手臂上,作为天天训练的职业运动员,显然都是不符合常理的。
当然,不管咬了多少秒,国际柔道联合会的规则写得很清楚:咬人属于重大禁止行为,直接红牌,对手一本获胜。规则不要求裁判证明选手的主观故意,只需要确认咬人行为发生、对手身体受到接触这两个客观事实。牙印在那里,回放在那里,前田的手臂也在那里。规则意义上,唐婧显然没有任何辩驳的空间。
让人疑惑,然后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唐婧的反应,等正式判罚出来之后,她的表情虽然尽显“委屈”和“困惑”,甚至发问“我为什么要咬?只是意外碰到嘴而已”。最后却做出了放弃复活赛的决定,按我们正常人的逻辑,如果觉得自己冤枉,接下来肯定会选择继续申诉和比赛。而她选择直接不打了,到底是无声抗议,还是默认了这事儿没法洗呢?唉!
整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唐婧那一刻到底在想什么。牙印是客观的,判罚也是依据规则的,而前田的反应在我看来也是及时且合理的。唯有唐婧,这位31岁的老将,亚运会银牌得主,全运会冠军,巴黎奥运会的参赛者,她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亚运会意味着什么,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在柔道赛场上咬人意味着什么。
不管真相究竟如何,而我也明知道不太可能了,但还是希望后续能出现什么反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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