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不打烊” ——
18.8万当场兑现
调解促谅解
国庆假期,泗阳法院新袁法庭与刑庭法官坚守调解一线,放弃休息,联合化解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民事赔偿与刑事谅解关联纠纷,成功平息两个家庭的激烈对立。
01
案情回顾
年近七旬的陈某驾驶机动三轮车(未投保)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亲属向泗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经审理,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同时,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关刑事案件同步办理。
判决后,双方因赔偿金额、履行能力等问题矛盾尖锐。考虑到本案牵扯两个家庭,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理相互关联,若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极易激化双方对立情绪,新袁法庭联合刑庭承办法官,利用国庆假期组织双方亲属开展调解工作。
02
调解经过
调解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害人亲属客观分析案件执行风险,另一方面向陈某及其家属释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对刑事案件处理的法律意义,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陈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8.8万元,款项当场兑现,判决剩余款项李某亲属主动放弃。收款后,李某亲属自愿出具刑事谅解书,对陈某予以谅解,民事赔偿部分一次性了结,刑事谅解同步达成。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理相互交织:被害人亲属期盼及时拿到赔偿,被告人希望通过积极赔偿获取刑事谅解。若就案办案,民事执行、刑事审判分头推进,不仅难以实现案结事了,还容易加剧双方家庭的对立矛盾。
本案通过两庭联合调解,将民事赔偿履行与刑事谅解一并纳入协商范畴,既保障被害人亲属合法权益及时兑现,也让被告人取得可用于刑事量刑考量的从宽情节,实现两项关联问题同步化解。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王 洋
审核 | 高艳、朱静
终审 | 杨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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