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妈偷我17个快递死不承认,我改寄单位,三周后物业来找我
我第一次发现快递少了,是在周一晚上。
手机上明明显示“已由本人签收”,可我下班回家,门口空空荡荡。那是一盒给女儿买的绘画本,不贵,四十多块钱,我以为是快递员放错了楼层。
第二天,快递员把照片发给我。
照片里,包裹放在单元门旁边的长椅上。背景里站着一个穿花围裙的老太太,正弯腰把包裹往自己脚边拖。
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住在一楼的刘阿姨。
刘阿姨六十多岁,退休后天天坐在单元门口晒太阳。她记性很好,小区里谁家儿子考上大学,谁家媳妇怀孕,她都知道。
我拿着手机去找她。
“刘阿姨,您昨天是不是看到我的快递了?”
她抬起头,皱着眉说:“什么快递?我一把年纪,拿你东西干什么?”
“快递员说放在长椅上,照片里也拍到您了。”
我把照片递过去。
她只扫了一眼,就把手里的瓜子皮往垃圾桶里一扔。
“这能证明什么?我只是从旁边走过去。你们年轻人,丢了东西就找老人背锅。”
旁边几个大妈立刻围了过来。
“哎呀,都是一个小区的,别把话说得那么难听。”
“刘姐每天在门口坐着,怎么可能偷东西?”
我站在原地,感觉脸上一阵发热。
那天我没有继续争,只联系了快递公司。客服说照片只能证明包裹曾经放在那里,无法证明是谁拿走的,让我先和物业沟通。
物业值班室的人调了监控。
监控刚好拍到刘阿姨弯腰,但她拿的是一个黑色袋子,包裹被袋子挡住了。物业经理周姐把画面暂停了几次,最后只说:“我们会提醒她,不会再让快递随便堆在门口。”
我问:“那我的东西呢?”
周姐叹了口气:“如果她真拿了,应该会还回来。你先再找找。”
我心里明白,这句话等于什么也没说。
更麻烦的是,接下来几天,我的快递接连消失。
第二个是洗衣液,第三个是孩子的水彩笔,第四个是我给母亲买的护腰。之后还有书、零食、拖鞋、充电线和一件外套。
有时快递员会把包裹放到门卫室,有时放在楼道口,有时放在单元门边。每一个平台都显示“已签收”,可我一个也没拿到。
我把所有订单列在纸上。
七天,九个快递。
到第十天,数量变成了十七个。
这些东西加起来不到一千块钱,可每一件都是我确实买过、等过、找过的东西。我不想把事情说成什么大案,但也不能因为金额不大,就任由别人拿走。
我再次去找刘阿姨。
这次她正在门口择菜。听说我丢了十七个快递,她把菜叶子往盆里一摔。
“十七个?你自己记错了吧?现在网上买东西,退货换货那么多,怎么都算我头上?”
“我有订单记录,也有快递员的签收照片。”
“照片里是我,就说明我拿了?我每天在这里坐着,谁经过我都能看见。那以后谁丢了东西都找我?”
我尽量压着火:“那您有没有见过一个蓝色纸箱,里面是绘画本?”
“没有。”
“洗衣液呢?”
“没有。”
“护腰呢?”
她抬起眼皮:“你这是审问我?”
她声音一高,旁边的人又开始劝我。
“算了算了,都是邻居。”
“实在不行,重新买一份,也没多少钱。”
我看着那些熟悉的面孔,忽然觉得很荒唐。丢东西的人是我,解释的人是我,最后还要我为了大家的和气闭嘴。
我拿出手机,把所有订单截图发给周姐,也把快递员发来的照片一张张整理好。
周姐看完后说:“我们会继续核查。但没有直接证据,不能说刘阿姨偷了。”
我点点头:“那以后我的快递,我不放小区了。”
从第二天开始,我把收货地址全部改成了单位。
我在公司前台登记了自己的名字,午休时下楼取件。快递员再也不用把包裹放在小区门口,我也不用每天回家先看长椅和楼道。
刘阿姨很快发现了变化。
她坐在门口,看见我两手空空地进来,忍不住问:“最近怎么不买东西了?”
“买了,寄单位。”
她的脸色变了一下。
“寄单位多麻烦,万一丢了呢?”
“丢了也有单位的收发登记。”
她把嘴一撇:“你还真把小区当贼窝了?”
我没有接话,拿钥匙开门。
那之后,刘阿姨在楼下说了不少话。
有人告诉我,她跟别人讲,我因为丢了几个小包裹,故意针对老人;还说我年轻气盛,不懂得尊重长辈。
我没有再去争辩。
一周过去,没有新的快递丢失。
两周过去,还是没有。
我开始确信,前面那十七个包裹并不是偶然放错,也不是快递员连续弄丢。只是没有足够证据,我只能把损失咽下去。
第三周的周四下午,周姐突然来到了我的单位。
她站在前台旁边,手里抱着一个纸箱,脸色很难看。
“你现在方便吗?我想和你确认一件事。”
我把她带到楼梯间。
周姐先把纸箱放到地上,然后从里面拿出一个已经拆开的快递袋。
我愣住了。
那是我买的护腰。
“这是怎么回事?”
周姐低声说:“物业今天清理一楼杂物间,发现了这个箱子。箱子里一共十七件东西,全是你的。”
我看着纸箱里的东西,洗衣液、水彩笔、拖鞋、充电线,还有那件已经被压出褶子的外套,一个不少。
“谁放进去的?”
周姐没有马上回答。
她拿出一张纸,上面是物业登记的物品清单,最下面有刘阿姨的签字。
“杂物间的钥匙平时在门卫手里。刘阿姨以前帮着收拾门口,知道怎么开门。她把这些包裹分批搬进去,想着等你来找。”
“她为什么不还?”
“她说你第一次来问的时候,语气不好,她不想惯着你。后来东西越积越多,她又怕你追问,就一直没说。”
我握着那盒护腰,半天没有出声。
周姐又补了一句:“她还是不承认自己偷,说她只是替你保管。可她没有通知你,也没有交给物业,更没有征得你的同意。我们查了快递照片和门卫登记,十七件都是她搬进去的。”
“她现在在哪里?”
“在物业办公室。”
我跟着周姐回了小区。
物业办公室门口站着几个人,刘阿姨坐在椅子上,手里攥着一串钥匙。她看见我,立刻站起来。
“我就说了,我不是偷!东西都在这儿,一件没少。”
她把纸箱往我面前推。
“你看,完完整整的,我要是想要,早就拿走了。”
我蹲下去,把十七件物品一件一件拿出来核对。
第一件,绘画本。
第二件,洗衣液。
第三件,水彩笔。
第四件,护腰。
后面的每一件都和订单记录对应得上。
核对到第十七件时,屋里没人说话。
刘阿姨先沉不住气了。
“你看,我是不是都给你保管好了?你还非要说我偷。”
我抬头看她:“没有经过我同意,把我的东西拿走三周,放在别人不能进入的杂物间,还拒绝告诉我,这不叫保管。”
“那叫什么?”
“叫越界。”
她张了张嘴,脸色慢慢沉下来。
旁边一个大妈小声说:“刘姐,你要是真捡到了,交给物业不就行了?干吗自己拿走?”
刘阿姨立即反驳:“我那不是看门口乱吗?我帮大家收拾东西,还收拾出错来了?”
周姐把一张打印纸递给她。
“我们调了门卫登记。十七个包裹里,有十二个是快递员放在长椅上的,五个是放在门卫室外面。每一次都是你先拿走的。你要是只是怕丢,完全可以放进物业值班室,或者通知收件人。”
刘阿姨的手指抖了一下。
她依旧嘴硬:“我又不会用手机,怎么通知?”
我说:“您不会通知,却会把东西搬到杂物间,还知道挑没人经过的时候拿。”
这句话说完,她彻底安静了。
周姐看着我:“这件事我们物业也有责任。以后快递不能再堆在单元门口,门卫会通知住户及时领取。至于这些东西,你先核对签收。如果有损坏,物业按规定登记处理。”
我检查了一遍,洗衣液漏了一点,外套被压皱,其他东西还能用。
刘阿姨忽然说:“不就是漏了一点吗?你至于吗?”
我站起来,把纸箱盖好。
“至不至于,不是您说了算。东西不贵,但我等了三周,也找了三周。您一句‘我只是保管’,不能把这三周抹掉。”
她低声嘟囔:“你们年轻人就是事多。”
我看着她:“年纪大不是拿别人东西的理由,邻居也不是可以替别人做决定的身份。”
物业办公室里一片安静。
最后,周姐让刘阿姨当着大家的面写了一份说明,承认自己未经允许拿走并存放了十七个快递,以后不再擅自收取住户物品。那不是道歉书,更不是所谓的赔偿协议,只是一份物业留档。
刘阿姨不愿意写,周姐便把那串杂物间钥匙收了回来。
“既然您觉得自己只是帮忙,那以后就不用再帮这个忙了。”
这句话让她彻底没了声音。
我抱着纸箱走出物业办公室时,刘阿姨在身后喊我:“那你以后还寄单位啊?”
我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寄。至少收件这件事,由我自己决定。”
从那天以后,小区门口多了一张通知:快递不得长期堆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取他人物品。门卫也开始挨个打电话通知,物业还设了一个有登记的临时存放架。
我没有要求刘阿姨赔钱,也没有在业主群里公开她的名字。
但我再也没有把快递寄回小区。
三周前,她把我的十七个快递拿走,死不承认;三周后,物业抱着那只纸箱来到单位找我。那一刻我才明白,有些人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只是习惯用“都是邻居”“我也是好心”来替自己遮掩。
而有些边界,必须由自己先画出来。
哪怕只是一个收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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