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上,成都凤凰山体育公园,那英唱到一半停下了。
她穿着一身黑,对着台下几万人说了一句话:“今天早上我接到了一个噩耗,我的良师益友刘欢老师,真的离开了我们。”
然后她清唱了《弯弯的月亮》,唱到哽咽,数度停顿,全场安静,然后掌声响起来。这一幕传上网,很多人都说看哭了。
但48小时后,有人把这件事举报了,理由是:临时加唱,没提前报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举报的人拿出来的依据,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
按照这个逻辑,临时加唱就是“变更节目”,变更节目就得重新报批,没报批就是违规。
有人说那英可能面临3万以下的罚款,还有人翻出两个月前郭德纲的案子做对比,说老郭在武汉专场临时改动内容没报备,两家公司合计被罚没超过60万。
一时间,“那英要挨罚”的说法传得到处都是。
这话听着像是要处理,那英和刘欢的关系,不是普通的同行关系,两个人早年都在谷建芬的声乐培训班学习,是正儿八经的同门。
刘欢1985年进入谷建芬培训班,那英1988年进去,中间差了三年。
两个人相识三十多年,一起经历过中国流行音乐从起步到繁荣的整个阶段。
2005年北京奥运会主题口号揭晓,两个人合唱《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2012年《中国好声音》第一季,两个人一起坐导师转椅,刘欢去世的消息是9月25日深夜传出的,那英9月26日早上接到噩耗,当晚在成都开演唱会。
她在台上说“今天早上我接到了噩耗”,时间线完全对得上。
一个人得知老友去世,当晚在舞台上用一首歌送别,这件事放在任何一个行业、任何一个场合,都叫人之常情,然后有人举报了。
我后来想了一下这个举报者的逻辑。他拿的是“变更节目要报批”的规矩,这个规矩本身没有错。
商演报批制度存在的意义,是防止演出内容出现违规、低俗、危害公序良俗的东西。
但这个举报者忽略了一个前提:规矩是用来管“有害内容”的,不是用来管“一个歌手在台上悼念朋友”的。
《弯弯的月亮》是一首没有任何问题的经典歌曲,那英唱它是出于悼念,不是出于商业目的。
把这条规矩用在这件事上,就像用交通法规去管一个人在自家院子里走路,法规没错,但用错了地方。
“经核实,相关情况为那英在演唱会现场观众互动环节的片段化演唱,未完整演唱该首歌曲,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
这几句话里有三个关键认定,每一个都在往“不违规”的方向走。
第一个是“观众互动环节”,那英唱《弯弯的月亮》不是在正式的演出曲目之间,是在跟观众互动的环节。
互动环节本身就有即兴空间,跟“在节目单里插一首完整的新歌”性质不同。
第二个是“片段化演唱”,那英没有把这首歌唱完。
根据现场视频,她是在情绪波动中唱了副歌部分,中间数度停顿,全场观众帮她一起唱完了。
一个不完整的哼唱,和“增加一首完整曲目”在管理上不是一回事。
第三个是“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这是最终的定性结论:不违规,不需要重新报批,不需要处罚。
有评论分析说,官方通报的措辞很讲究。
它没有说“那英做得对”,也没有说“举报没道理”,它只是把事实说清楚:片段化、互动环节、不构成节目变更。
定性完了,事情就结了。
这个处理方式在行政层面是成熟的,它既没有否定举报者的权利,也没有因为举报就对艺人进行处罚。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通报里用的是“经核实”三个字,而不是“经研究决定”。
这三个字的差别很大,“经研究决定”暗示这是一个裁量判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给出不同结论。
“经核实”暗示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事实是什么,结论就是什么。
事实层面的事,争不出花样。
说实话,我一开始看到这件事的时候,心里是有点堵的。
举报者拿的是“变更节目要报批”的规矩。
规矩本身没错,商演报批制度存在的意义,是防止演出内容出现违规、低俗、危害公序良俗的东西。
这个制度是必要的,不能因为“人情”就把它当摆设。
但规矩的执行,要看实质。
那英唱的是刘欢的代表作,一首没有任何问题的经典歌曲。
她在观众互动环节唱了片段,没有打乱整场演出的流程,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如果这种表达都要被处罚,那以后艺人在台上是不是连一句即兴的话都不敢说了。
据长沙晚报及手机新浪网评论分析,营业性演出确实需要守好制度规矩,但同时也应当保有必要的人情与温度。
那英在舞台上加唱《弯弯的月亮》,适逢刘欢辞世,以此向这位音乐家兼多年好友表达深切悼念,现场反馈是正面的,传递的是正向的价值导向。
有评论说得更直接:“就因为即兴加唱了一段友人生前的没有任何‘问题’的歌曲,就被举报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还不得不‘重视’,这个社会病得不轻。”
我觉得这话说得有点重,但方向是对的。
一个健康的社会,规矩是用来维持秩序的,不是用来给人添堵的。
那英这件事,官方最后给出的结论是“不违规”,这个结论是准确的,它没有破坏规矩的严肃性,同时也保住了人情该有的位置。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举报这件事出来之后,网上有两种声音。
一种说那英不该临时加唱,规矩就是规矩,另一种说举报的人没有心,人家悼念朋友你也要管。
这两种声音都有道理,但都只看到了一面,规矩要守,人情也要有,这两件事本来就不该是对立的。
官方通报之所以让人觉得“意外”,是因为大家习惯了“一举报就处理”的模式。
这次没有。这次的事实认定很清楚:片段化、互动环节、不构成变更,举报了,查了,结论是不违规。
这个处理方式,比“高度重视、严肃处理”那种模板化的回应,高明得多。
一个社会的成熟程度,有时候就体现在这种细节上,不是所有举报都要处理,不是所有规矩都要死抠。事实是什么,就按什么定性。
我后来想了一下,这件事真正值得说的,不是那英该不该被罚。
是“举报”这个动作本身,在这件事里暴露了一种心态:看到任何不按流程走的事,第一反应是“举报”,而不是“理解”。
那英在台上悼念朋友,这是一个可以被理解的行为。
但举报者选择的是不理解,是拿规矩去卡。
这种心态如果蔓延开来,受伤的不是那英一个人,是所有想在规矩之内保留一点人情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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