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远在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干了十一年,调解过的离婚案子少说也有两千件。他有个习惯,每次调解之前,先把案卷翻到最后,看当事人第一次起诉时写的那份诉状。那上面写的东西最真,没经过律师润色,没被庭审反复打磨,全是原汁原味的日子。

今天这个案子不一样。原告和被告都没请律师,两个人坐在调解室里,中间隔着一张长桌,像隔着一条河。女的叫陈小燕,三十四岁,在县城一家药店上班。男的叫刘强,三十六岁,跑货运的。结婚八年,有一个六岁的女儿。

陈小燕的诉状只有三行字:性格不合,长期分居,感情破裂。

刘强的答辩状写了满满两页纸。赵明远翻到第二页中间,停了下来。那一行写着:“我不同意离婚。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她说我不尊重她,但我没有打过她。她说我不关心她,但我每个月跑车挣的钱都交给她。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我没强迫过你”和“你也没问过”

赵明远把答辩状合上,看了看对面的两个人。陈小燕低着头,手指绕着挎包带子。刘强坐得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像个等待宣判的人。

“先聊聊吧。”赵明远说,“陈小燕,你说感情破裂,能具体说说吗?”

陈小燕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抬起头,眼眶红了。“赵法官,我不想说那些事。就是……夫妻之间的事。”她的声音低下去,“他从来不管我想不想。他觉得结了婚,那就是他的权利。”

刘强的脸一下子涨红了。“我没有强迫过你!我什么时候强迫过你?”

“你没强迫,但你也没问过。”陈小燕的声音突然尖了,“你觉得那是天经地义的。你觉得你挣钱养家,我就该……”

调解室安静了。窗外传来法院院子里那棵老梧桐树的叶子被风吹响的声音。

赵明远没有追问。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近五年来,他明显感觉到,夫妻之间关于“性”的争执越来越多地浮到台面上。以前的人不好意思说,现在的人敢说了。这是进步。但进步背后有一个他始终没想明白的问题。

他问过自己很多次,也问过一些法学界的老同学。结了婚到底意味着什么?法律说,不意味着你必须同意。这个他认。但法律有没有告诉过刘强这样的人,婚姻里除了“不能强迫”,还剩下什么?

他看过一篇法学文章,上面写着“婚姻不能约束性,但婚姻约束忠诚”。可忠诚这件事,在法庭上是看不见的。出轨是隐私,开房记录是隐私,聊天记录是隐私。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能查。然后有一天,对方拿着离婚协议来了,说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你坐在被告席上,连自己为什么坐在这里都不知道。

一年不到两万,买断十几年家务

赵明远把这个念头压下去,继续调解。他让双方先分开,单独跟陈小燕聊。

陈小燕沉默了一会儿。“孩子我要。”

“刘强跑货运,常年不在家,孩子一直是你带。这个我理解。但我要跟你说清楚,离婚之后,他该给的抚养费会给,但不会太多。你的收入,养一个孩子,会很紧。”

陈小燕点了点头。“我知道。”

赵明远又去隔壁跟刘强聊。“你不想离,但你得明白,如果她坚持,法院最终还是会判。区别只在于怎么判。”

“刘强,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结婚八年,你给她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刘强想了很久。“钱。我每个月都交钱。我没在外面乱来。”

赵明远没回答。他想起另一篇法学文章,上面写着“婚姻的本质是共同体”。共同体这个词,刘强可能没听过。但他知道刘强理解的意思——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一起养孩子。可问题是,这个“一起”里面,有一块东西是看不见的。家务,育儿,情绪劳动,深夜孩子发烧时谁起来。这些东西不算钱,但耗人。陈小燕耗了八年,耗不动了。

而法律说,婚前财产是个人的。婚后她做家务、带孩子、牺牲了职业发展,这些贡献在离婚时的补偿是有限的。赵明远判过这样的案子,女方做了十几年全职主妇,离婚时拿到的家务补偿,算下来一年不到两万。

法律没有错。法律只是给了每个人退路。但退路太多,有些人就不敢往前走。

“他一年有几天在家?”

第二次调解,双方都带了人。陈小燕带了她姐姐,刘强带了他弟弟。

刘强的弟弟是个律师助理,一开口就是法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我哥愿意给补偿。”

陈小燕的姐姐冷笑了一声。“补偿多少?一年两万?我妹妹在药店一个月挣三千,辞了工作带孩子带了六年,一年两万,打发要饭的?”

赵明远敲了敲桌子。“今天不谈补偿数额。先谈孩子。”

刘强的弟弟又说:“关于孩子抚养权,我哥有稳定收入,可以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

陈小燕猛地抬头。“更好的物质条件?他一年有几天在家?孩子发烧的时候他在哪儿?孩子开家长会的时候他在哪儿?”

赵明远看着这两个人,忽然觉得这个场景他很熟悉。他判过很多这样的案子,男的觉得“我没做错什么”,女的觉得“你什么都没做”。法律是裁判,但法律只能裁量看得见的东西。看不见的东西,法律管不了。

离婚是把一个家拆成两半,两半都比原来小

第三次调解,赵明远把两个人叫到一起,没有旁人在场。

“我给你们算一笔账。”他说,“陈小燕,你离婚之后,一个人带孩子,月收入三千,房租去掉一千,孩子学费、生活费去掉一千五,剩五百。刘强,你继续跑货运,一个月挣八千,给抚养费两千,剩六千。你的生活水平不会明显下降,但她的会。”

刘强抬起头。“我可以多给。”

“我不是在逼你。”赵明远说,“我只是想让你们看清楚,离婚不是谁赢了谁输了。离婚是把一个家拆成两半,两半都比原来小。如果你们都能接受这个结果,我就给你们出调解书。如果不能接受,就回去再想想。”

那天下午,两个人都没走。赵明远下班的时候,看见他们坐在法院院子里的长椅上,隔着一个人的距离,女儿坐在中间,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

他经过的时候,听见小女孩说:“爸爸,你晚上回家吃饭吗?”

刘强说:“爸爸晚上要出车。”

陈小燕说:“你爸爸忙。”

小女孩不说话了,低头舔棒棒糖。

赵明远没有停步。他走出法院大门,冬天的风灌进领子里。他想,他干了十一年,判了两千件离婚案,但他从来没有判过一件“和好”的案子。法律不判和好。法律只判解除。

三条悖论,和一条没人走的路

晚上回到家,他翻出那几篇法学文章又看了一遍。

第一条悖论,说的是婚前财产保护与家务劳动价值的失衡。第二条,说的是离婚自由与离婚成本的不对等。第三条,说的是隐私保护与夫妻知情权的冲突。

他看了很久,然后关掉手机,走到阳台上。县城的夜晚很安静,远处有几盏路灯,照着空荡荡的马路。

他想起爷爷跟他说过的话。爷爷说,以前的人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不是因为他们更相爱,是因为没有退路。

现在有退路了。有退路是好事。但退路太多,路就没人走了。

第二天一早,赵明远刚到办公室,书记员就敲门进来:“赵法官,昨天那个案子,陈小燕撤诉了。”

赵明远愣了一下。“撤诉?”

“嗯。她今天早上来的,说再想想。”

赵明远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那棵老梧桐树。冬天的梧桐树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色的天空。

他不知道陈小燕为什么撤诉。也许是因为女儿那根棒棒糖。也许是因为她算了一笔账,发现离了婚日子会更难。也许只是因为冬天太冷了,冷得让人不想动。

他把案卷合上,放到柜子里。柜子里还堆着几十本卷宗,都是等待开庭的离婚案。每一本里面,都有两个人,都有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日子。

赵明远打开电脑,开始写今天要用的调解方案。他写得很慢,因为他知道,他写的每一个字,落到纸上就是判决,落到人身上就是日子。

而日子这个东西,法律管不了。

法律只能管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养。法律管不了两个人为什么睡在一张床上却像隔着一座山。法律管不了为什么一个人宁愿在车里坐半个小时也不想上楼。法律管不了一个六岁的小女孩舔着棒棒糖问“爸爸你晚上回家吃饭吗”。

赵明远写完方案,站起来,走到窗边。梧桐树上有一只麻雀,跳来跳去,啄着树干上的什么东西。

他想,也许有一天,法学界会把那三条悖论理清楚。也许有一天,法律会在“不能强迫”和“不能约束”之间划出一条更准确的线。也许有一天,刘强这样的人会知道,婚姻里除了挣钱和不出轨,还有别的东西。

今天,他还有三个案子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