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两百块的罚单,能把一个正常人逼成什么样?成都高新区天启路上,肖某用行动给出了答案——他趁交警转身整治违停的功夫,一把拔走了警用摩托车的钥匙。
事情发生在10月1日上午。肖某骑车经过天启路,正看见交警张津铭在路边处理违停车辆。这一幕像根刺,扎进了他心里——就在不久前,他刚因为违停挨过一张罚单。
怨气上头的时候,人是不会算账的。肖某没走,也没吵,他就站在几米开外,眼睛盯着那辆警用摩托车。第一次回头,看交警有没有注意自己。第二次回头,确认周围没人盯着。第三次回头,手已经摸到了车钥匙上。
钥匙到手,他转身就走。动作快得像从自家门口拔电动车钥匙。可这不是他家门口,那也不是他的车。
张津铭很快发现摩托车发动不了,钥匙没了。调取监控,肖某当天就被找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很干脆:行政拘留5日。拔钥匙那一下,前后不到十秒。代价是五天失去自由。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就拔个钥匙,至于闹这么大吗?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后来去翻了翻治安管理处罚法才搞懂,妨碍公务这事不是看你动作有多夸张,而是看性质到底严不严重。
你明着拦着警车不让走,跟偷偷把钥匙拔了让车没法启动,在法律上其实没啥两样。都是让执法工作没法正常开展。
再说警察执法本身就有特殊性,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按规定要从重处理。要是情节再严重一些,就不是5天的事了,而是5天到10天。
肖某这算是运气不错的——要是那天交警正在追缉嫌疑人,或者正在处理紧急警情,这把钥匙拔下来,可能就不是关5天这么简单了。
说白了,拔钥匙这个动作很孩子气,像小学生偷偷拔掉同桌的椅子腿。但后果是成人的,案底是跟着一辈子的。以后考公、政审、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这5天都会跳出来问你一句:当年为什么拔那把钥匙?
如果你也挨过罚单,心里那股火我懂。被贴条的时候,谁没在心里骂过两句?但骂完就完了,真动手就是另一回事。现在申诉渠道不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12345热线,都能走。
流程是麻烦点,可再麻烦,也比在拘留所里数日子强。
钥匙拔了还能插回去,案底写进档案可就擦不掉了。一张罚单的仇,用五天自由去报,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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