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县城以及乡村的老师而言,最实际的担心不在于工资高低的问题上,而是在于工资是否能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手里。

基本工资一般比较固定,但是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之类的收入,在以前有些地方由于县级财力不足而受到影响。当财政收入正常的时候,待遇可以按照计划发放;如果县里的资金出现困难,那么一部分补贴就会被推迟发放,老师们只能等到以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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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实行省一级统筹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以前存在的问题被县级财政所困住

过去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主要是县级来实施。县财政收入好的地区,发钱的压力就小一些;而农业县、人口众多的县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方,则不一样。

县里需要负担起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以及基础设施等各项开支。在财政收入较少的情况下,尽管教师工资是刚性的支出项目,但是绩效工资、奖金以及一些补助可能会出现发放延迟的情况。

有的老师的经历比较具有代表性: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可以按时发到手,但是绩效工资则要看财政拨款什么时候到位才能发放出来,具体的日期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对于个人而言,这部分收入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长时间不能确定发放时间的话,就会影响到工作的期望值了。

主要的问题就是待遇兑现不稳,会使得教师流失。年轻的老师可能会选择去市里或者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工作,而乡村学校的想要留住有经验的老师就更加困难了。

因此工资保障不能仅仅依靠当年该县的财政收入来实现。县里的钱多就按时发放,县里没钱就推迟发放,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有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省级统筹,并没有改变发放工资的人,只是改变了承担法律责任的层次

首先要说明的一个容易产生误会的地方就是:省级统筹并不是说以后就由省政府直接给每个老师发工资了。

日常工资计算、人员管理以及工资造册等工作仍然按照县里和学校的程序来执行。发生变化的就是资金保障机制以及责任承担的方式了。

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省级财政要加大财力薄弱县区的支持力度,用好各种形式的转移支付来解决这些地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问题。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入必须保证的重要开支之中,并且不能够再依靠县级财政来决定是否拨款了。

也就是说,在县里的财政困难的时候,省里面要承担更多的兜底的责任。县级仍然要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但是不可以因为本地区的收入不够而随便推迟或者减少应该发放的工资和福利。

这就是省级统筹最大的好处之一,即把教师工资由地方财政独自承担的压力转化为省级和县级共同负责的局面。

当然政策落实不能光看文件怎么说,还要看资金是不是及时下达到了县里,看工资、绩效是不是按要求发放了。对于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督导部门会进行检查、督促,并且还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约束机制有没有起作用,还看地方执行的情况怎么样。

“不低于公务员”的标准依然有效

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达到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是长期以来都存在的政策要求。

以前有些地方执行不力的原因之一就是县里的财政承受能力不够强。省级统筹的实施过程也就是提高该政策资金来源的过程。

当地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如果要进行调整的话,那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收入也应该随之做出相应的变动,并且不能让公务员的福利提高了之后,教师们的待遇却一直停滞不前。

但是也不能有太高的期望值。省级统筹主要是为了保证工资发放以及最低生活标准的问题,并不是说所有的地区教师收入都会马上提高很多。

教师的工资仍然受制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岗位类型、工作任务量以及绩效考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济状况不同的一些省、县之间的收入差别属于正常的状况。统筹的重点在于降低拖欠与拖延现象的发生几率,并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而不能使全国教师的平均工资达到统一标准。

哪些老师可以优先享受到呢?

目前省级统筹主要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即小学、初中的在职在编教师。

普通高中的老师和幼儿园的老师是不是也属于同一种保障范畴呢?一般情况下,这需要根据各个地方的财政状况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来分步实施,并不是可以一刀切的。民办学校的教师、合同制教师和其他类型的教育岗位,要看当地的文件规定。

所以教师不能仅仅听到“省级统筹”的说法,还应该看清楚省里的教育厅和财政厅下发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地资金使用方式、发放对象以及执行期限等可能会有所不同。

尤其是要明白省级统筹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补贴都会被提前发放,也不意味着各个县的考核标准都是相同的。首先是保证了员工的基本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地发放出去,并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对打算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来说有没有什么帮助呢?

以前报考县乡教师职位的人除了关心有没有编制之外,还想知道一个情况:当地的工资是不是能及时发放?

该问题之后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但是判断的标准要更加明确一些。在报名之前,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的近几年来教师工资和绩效发放的情况来了解本省是否有相关的统筹措施,并且可以询问学校的老师或者教育部门来确认具体的实施状况。

有政策的支持,说明保障机制在加强;但是政策的推行与地方的实际执行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岗位所在的县的财政情况、学校的地理位置以及教师的工作量都会影响到真实的感受。

在职教师如果遇到工资或者绩效被长期拖欠的情况,可以先向学校和教育局进行反映,并且保留好工资明细以及发放记录等相关资料。如果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通过当地的公开途径来向教育督导部门进行投诉了。

这次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使教师们在一夜之间就获得大笔财富,而是在于消除基层教师们每个月都要为是否能够拿到工资以及何时才能拿到绩效奖金所造成的焦虑。对县城、乡村学校的老师而言,工资发放有保障之后,教师队伍才会更加稳固。

具体的实施范围以及发放的标准仍然要按照所在地省、市、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下发的通知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