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丘这事儿,前后不到三十个小时,剧情翻了三遍。
9月30日上午,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在公众号发公告,说接到群众举报,原央视主持人阿丘在桂林办收费活动时擅自使用“中华文化促进会”名义宣传背书。话说得很重,定性很硬。10月1日上午,公告悄没声地删了。下午两点,阿丘本人回应,说活动合规,要求道歉。下午三点,中华文化促进会文旅创新工作委员会发声明,明确阿丘是该工委会正式任职的副主任,“身份合规、程序正当,不存在任何冒用机构名义、虚假背书的情况”。晚上十点,桂林文促会发致歉信,承认“未全面核实事实、未向活动主办方和相关当事人核实”,是“工作严重疏漏和失误”。
一天之内,发公告、删公告、发声明、发致歉信,四连跳,一个号称弘扬中华文化的组织,连自家分支机构里谁是副主任都没搞清楚,就敢往公众号上挂“严正声明”,这不是管理稀烂是什么?
先说第一个问题,文促会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中华文化促进会创立于1992年,在民政部注册,是“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等,2004年拿过“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的称号,听着挺唬人,但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文件,文促会已经和文旅部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不再设业务主管单位。换句话说,它现在就是一个独立的民间社会团体,跟“官方机构”四个字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但你看桂林文促会的公告语气,“严正声明”“对社会公众造成明显误导”,那种口气,像在替政府说话,一个民间团体,拿着公共信用当自己的筹码,这是很多社会组织的通病,牌子挂得大,架子端得高,实际管理水平未必配得上那个架势。
再说第二个问题,有没有拿纳税人的钱。脱钩之前,文促会确实由文旅部主管,有财政拨款的说法,2020年脱钩改革之后,直接财政拨款已经取消,改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也就是说,现在的文促会,日常运营主要靠会费、捐赠、有偿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但这里有个灰色地带,政府购买服务,钱还是财政的钱,还是纳税人的钱,只是换了个通道,所以文促会是不是完全“不拿纳税人的钱”,取决于它参与了多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信息里看不到具体数字,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够透明,一个动不动就发“严正声明”的社会组织,在资金来源上反而语焉不详,这种不对称本身就说明了一些东西。
第三个问题,管理到底烂到什么程度。2021年3月,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是什么?一是分支机构“朗读专业委员会”与非法社会组织“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共同举办活动并违规收费;二是向19家分支机构违规收取管理费182万元,违反“社会团体不得向其分支机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规定。同时,文促会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被民政部停过活动、没收过违法所得、进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一个拿过“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的机构干出来的事。
到了2026年7月,文促会一口气撤销了37个分支机构,名单从“社会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一直排到“周文化工作委员会”,民政部新规要求社会团体严格控制设立分支机构,连续两年未开展活动的应当撤销,37个分支机构被一次性砍掉,说明这个组织过去十几年扩张的是什么,是摊子,不是文化。
回到阿丘这件事,桂林文促会发公告的时候用的是“接群众举报”,然后连最基本的核实都没做就发了,阿丘在文旅创新工委会的副主任身份,打一个电话、发一封邮件就能问清楚的事,他们没有做,等到总会的工委会发声明、当事人要追责、舆论开始发酵,才慌慌张张发致歉信。
一个连自己系统内谁是副主任都不知道的组织,凭什么替公众判断谁在“冒用名义”?这三个问题串在一起,指向的是同一件事:文促会的组织公信力和它的实际管理能力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 牌子是“中华”开头的,历史三十多年,拿过国家级荣誉,但内部的治理水平、信息核实机制、分支机构管控,远远配不上这块牌子。脱钩之后,它不再是官办机构,却依然在享受官办时代积累的符号红利。这种红利迟早会被一次次的低级失误消耗干净。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0月1日深夜发了情况通报,说已启动调查程序,调查结果是什么,怎么问责,值得继续看。但比调查结果更重要的是,那些挂着“中华”“全国”名头的社会组织,什么时候能明白一个最朴素的道理:公信力是社会组织唯一的硬通货,发一份不经核实的公告,比什么都不发更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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