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租全税房,最让租客害怕的一句话,大概就是房东突然通知:我没钱退你的全税保证金了。更麻烦的是,有些房东不是单纯资金紧张,而是直接告诉租客,自己准备申请破产。 这时候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以前没买保证保险,那我现在赶紧去买,还来得及吗?如果能马上加入HUG的全税保证金返还保证,是不是就能把风险转给保证机构?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现实中,保证保险并不是等房东出事以后再补买的一张救命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首先要看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点——现在是否还在保证保险的申请期限内。 目前HUG公布的全税保证金返还保证,原则上要求在全税合同期间经过一半之前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一份普通的两年全税合同,通常不能等到最后几个月才突然申请。比如合同到2026年8月底结束,如果是2024年8月底左右开始的普通两年合同,那么到了2026年春天,早已经超过合同期限的一半,仅从申请时间这一项来看,就很可能不符合条件。除了时间之外,保证机构还会审查房屋价格、保证金额、权利关系等条件,并不是提交申请就一定能够加入。

如果确认已经无法补办保证保险,这时候最危险的事情反而不是没有保险,而是租客因为不安,急着搬出去,并将登记转移。韩国住宅租赁制度中,租客取得并维持对抗力,非常重要的基础就是实际占有住宅并完成居民登记。最高法院也明确指出,对抗力不仅在最初取得时需要具备相关条件,原则上还需要持续维持。换句话说,在保证金还没有拿回来、又没有做好后续法律措施之前,不要因为房东说要破产,就先搬家退房。 一旦先失去占有,再想通过后续登记恢复原来的顺位,可能已经来不及。同时应马上重新调取房屋的登记簿,确认有没有新设抵押、查封、假扣押等权利,并整理好租赁合同、转账凭证以及确定日期等材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接下来还要把合同什么时候结束这件事做成证据。特别是租客已经明确不准备续租的,不要只是电话里告诉房东一句我要搬走。根据韩国《住宅租赁保护法》,在一般固定期限合同中,如果租客在合同届满两个月前仍没有作出相应通知,存在进入默示续约的可能。因此,知道房东资金已经出现问题以后,应尽量通过短信、KakaoTalk、内容证明邮寄等能够留下送达记录的方式,明确表示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并要求届时返还全部保证金。房东说自己没钱、准备破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也都千万不要删除。这些材料以后无论是要求返还保证金,还是参加破产、拍卖等程序,都可能非常重要。

真正到了合同结束那一天,如果房东仍然没有把钱退回来,这时就要考虑임차권등기명령,也就是租赁权登记命令。韩国法律规定,租赁关系结束以后保证金仍未返还的,租客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管辖法院申请租赁权登记命令。 这里最容易犯的错误是:因为新房已经签好了,就先搬走,再慢慢申请。正确的风险意识应该是,在原有对抗力和优先偿还权还需要保护的情况下,应确认租赁权登记实际完成以后,再决定迁出。 法律规定,完成相应登记后,即使后来不再继续满足原来的占有和居民登记条件,已经取得的对抗力和优先偿还权仍可以得到维持。

至于房东真的申请破产,是不是意味着保证金一定拿不回来,也不能这么简单判断。最终能追回多少,往往要看房屋实际价值、租客取得对抗力的时间、前面有没有银行抵押、税款以及其他优先权利,还要看后续是否进入拍卖、公卖或者破产财产处置程序。收到法院文件后,也不能放在一边不管,而应及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债权申报、配当要求或者其他权利主张。还有全税贷款的租客,也应尽早向贷款银行确认:房东破产、保证金无法按期返还后,现有贷款到期时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