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鹏飞 军事资深编辑
波音公司赢得美国海军下一代舰载战斗机F/A-XX的合同后,美国海空军主力装备的蛋糕,被美国三大航空军火巨头如何瓜分就完全确定:
波音将集中资源研发F-47和F/A-XX这两款六代机,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负责开发B-21隐身轰炸机和配套无人机,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则继续生产和改进五代机F-35,保持美军的存量优势。
(波音公布的F/A-XX概念图)
可以看出来,美国海空军现在和未来的主力装备,特别是进攻性武器方面,这三位军火巨头是很均匀地一家吃一块,各有各要消化的产能和市场。只是最终结果是顺利产出合格产品,还是蛋糕太大太硬消化不良,就是个值得说道的问题了。
五代机、六代机、隐轰三家各分一块
2025年3月,美国空军宣布授予波音公司NGAD项目工程制造开发合同,同时定名为F-47,定位是第六代有人空优战斗机,接替F-22的生态位,并可协同无人机作战,合同覆盖原型机开发、测试和小批量生产。
2026年9月底,美国海军宣布波音公司获得第六代舰载机F/A-XX合同,总价超过200亿美元,包括原型机制造和测试,预计将从2030年代开始代替F/A-18E/F“超级大黄蜂”,与F-35C、舰载无人机组成航母航空联队。
(F-47概念图,可见有鸭翼设计)
按照已公布的概念图来看,F-47和F/A-XX两个项目都采用了无尾宽体设计,其中F-47可能保留鸭翼,性能上均强调高航程、大载弹量和全向隐身能力。两者进度不一,美国空军声称F-47将在2028年首飞,F/A-XX则要晚不少,其中原因除了技术攻关,也和波音依然要保证F-15EX、P-8A、KC-46、AH-64、MQ-25/28等一系列飞行器的生产有关。
措施自然也有,那就是正耗资20亿美元扩建的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工厂,所以也能说波音拿出了决心,誓要稳稳吃下这两款主力有人战斗机。
诺斯罗普·格鲁曼先后在两款六代机的竞标中失利,但这并不代表地位被动摇,因为B-21“突袭者”隐身轰炸机的试飞和量产正进入关键阶段,美国空军计划采购至少100架,未来可能超过145架,重塑美国的空中战略核打击与隐身突防力量。
(B-21“突袭者”的权重很高,有可能延误其他机型的生产)
同时,诺·格还要持续为美军生产E-2D、RQ-4A、MQ-4C、CCA协同作战飞机和F-35航电与机身部件,并为B-2“幽灵”提供升级和后勤保障,如此看来诺格的产能压力也不小,已在犹他州莱顿市启用新园区,面积超过7.85万平方米。
洛克希德·马丁虽然没有捞到新项目,但就F-35的数量以及装备范围来看,其产能压力不会比波音和诺格差多少。
洛马正在推进F-35 Block 4升级,内容是换装AN/APG-85雷达、TR-3航电基础升级、增加AGM-158B/C、AIM-174/260等多款武器集成。目前这项工作进度很不顺利,原计划2026财年完成的Block 4升级已延后到2029财年,成本也从106亿美元上涨到165亿美元。
(F-35系列的生产,已经成为政治问题)
各分一块是因为烧不起钱了
分工明确的好处,是巨头们不用再为争夺项目而浪费资源,理论上来说可以加快下一代综合战斗能力的形成。乐观估计的话,F-47、F/A-XX、F-35和B-21,将在2030年代组成美军新的远程打击和战区控制体系。
然而缺点也无法忽视。波音双线并行推进两款有人六代机,往好了说可以互相借鉴,往坏了说就是摊薄了研发资源和产能,而且相较于波音之前的产品,等于一下子从四代机跨越到六代机,无尾布局和全向隐身的飞控、气动耦合设计难度很高,兼顾空军与海军的作战需求是巨大挑战。
最核心的问题是美军将两款高端有人六代机押注波音,虽有制衡诺格和洛马的考虑,可一旦出现项目超支、技术瓶颈等问题,美国海空军就都要拿五代机去硬顶了。
(美国各个军火巨头之前从未有过此类设计,骤然推进有很高风险)
诺格的麻烦在于如今将B-21当成了救命稻草,一旦美军削减B-21的采购数量,诺格恐怕就要遭受重创甚至破产,要知道历史上美军多次猛砍大型轰炸机采购量,B-2就是最好的例子。
即便美军能保证采购足够多的B-21,新建厂区也需要时间测试和磨合,能不能保证进度和数量,也还需要慢慢看。
洛马可能是当前最焦头烂额的,决定未来20乃至30年的六代机和轰炸机项目一个没拿到,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不小影响。更麻烦的是F-35 Block 4升级项目进度拖延,不仅美军自用的,包括不少盟国的F-35升级也是一拖再拖,势必对美国的国家信用和声誉造成打击。
如今洛马最怕的,应该是F-35在某次实战中被击落,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最后的光环也会离他而去。
(美军希望加强F-35系列的打击能力)
中国的同行
与拿到蛋糕却不一定能吃下、能消化的美国军火巨头们相比,他们的中国同行在这方面的表现,就完全是在另一个维度的了。
在主力战斗机领域,国内推行两套独立的研发体系,601所沈飞集团和611所成飞集团各自拥有独立设计团队、厂房、供应链和试飞保障,不必互相争抢人力与产线资源,这是最核心的直观区别。
在某个机型的立项之初,海空军就提出具体的需求来进行统筹,有明确的分工和任务,不会像波音那样,把两套差异巨大的体系塞进同一家厂商,让不同技术路线并行验证,也是最重要的双保险。
更关键的,是中国的战斗机厂商们拥有高度自主的供应链及配套体系,产线也有明确划分,避免多种机型混用同一产线造成的事故和混乱。
(歼-20的发展速度超出了国外的预料)
同时,制度差异则决定了目标导向,无论成飞还是沈飞,核心目标只有加强国防装备节点和完成技术攻关任务,而不是考虑股东的各种利益,项目收益也会回流到航空工业本身,为新一代武器装备系统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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