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公示时间:2026 年 09 月 29 日
一、涉事企业简介 1、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224890807Y,省属国有企业,隶属于甘肃建投集团,1989 年成立,注册地甘肃天水,具备建筑工程等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房建、市政等各类工程项目。
2、甘肃建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756565722L,注册地兰州市,主营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业务,在甘肃多地设有分公司,承接房建、市政类监理项目。
3、兰州鑫华通达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316104981G,2014 年成立于兰州,主营建筑装饰装修、金属制品安装等业务,承接房建项目装饰类专业分包施工。
二、事故基本概况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9:15,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永登宏远翡翠城住宅小区二标段项目发生2 米以上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0.0 万元。 永登县人民政府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认定该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处置信息于 2026‑09‑29 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外公示。
三、项目参建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甘肃宏远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甘肃建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达建诚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未履行总承包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有效落实专业分包管理制度;导致分包企业高处临边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同时对专业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2、甘肃建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开展有效检查与监督,未依法依规履行工程监理安全监理职责。
3、兰州鑫华通达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
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培训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缺失;高处临边施工作业未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组织现场施工。
五、涉事责任人员及后续处置
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刘*荣(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马*来(专业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苟*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平(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张*红(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杜*元(死亡人员)。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依法依规对涉事责任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并向有关发证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六、行业深度警示
高处坠落一直是建筑施工领域最高发事故类型,本起事故总包、监理、分包三方均存在履职漏洞,具备典型警示意义。
总包单位必须强化分包管控。不能 “一包了之”,要把专业分包纳入统一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分包人员安全教育,对临边高处作业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监理要做实安全巡检,对高处作业等高风险工序重点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不能只做资料监理。
分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高处作业严格执行 JGJ80‑2016 规范要求,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杜绝培训走过场,临边防护设施不到位不得组织施工作业。
住宅项目夜间作业风险提升,要强化夜间高处作业现场监护,严控违章冒险作业行为,防范高坠伤亡事故。
素材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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