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们看到壮汉欺负孕妇,肯定第一时间站出来骂壮汉对吧?但湖南衡阳这事儿邪门了,怀孕四个月的女子被男司机一脚踹翻电动车,全网评论区清一色说踹得解气。这到底是大家不分对错,还是另有隐情?行车记录仪把前因后果拍得明明白白,看完你说不定也会改变想法。
9月29日衡阳街头,这事儿全程被行车记录仪拍下来了。孕妇骑电动车占着机动车道慢悠悠开,后车闪了好几次灯她都当没看见。司机好不容易超了车想走,她反倒追上去在下一个路口别车,绿灯亮了直接刹停堵在轿车前面。
换谁被这么折腾,情绪都很难绷得住对吧?司机直接下车一脚就把连人带车踹翻了,事后才知道对方怀了四个月身孕,司机已经赔了800块,交警也拿着完整介入处理了。
换以前,只要打出“壮汉踹孕妇”的标题,舆论肯定一边倒骂司机。这回直接反转,就是因为完整把所有细节都放出来了。没人说孕妇不该被保护,但大家看完都看明白了,这根本不是弱势群体被欺负,是明晃晃的故意挑事。
网传她骑的是黄牌电动二轮车,如果被认定是电动摩托车,那本身就属于机动车,她不光违规占道,连驾驶证带头盔都没有,违法都不止一项了。
有人说孕妇就是“免罪金牌”,这回怎么不灵了?说白了就是完整证据把全貌摆出来了,没人能再拿身份绑架舆论。大象新闻说的特别对,怀孕是受法律保护的身份,但不是免罪符。法律保护的是孕妇和肚子里孩子的合法权益,可不是给你横着走的通行证。
你犯了错,不能揣个娃就想把所有错都抹了,这道理谁都懂。拿怀孕当挡箭牌占便宜,受损的其实是那些守规矩的正经孕妇。本来大家对孕妇都是多照顾多忍让,总有人拿这个身份当保护伞耍横,次数多了,真遇到需要帮忙的孕妇,大家说不定都要先犹豫三分。
不过话说回来,网友替司机叫好,不代表司机这一脚就没问题,他的法律风险可比很多人想的大太多了。有律师说了,只要是殴打伤害孕妇,哪怕这一脚主要踹在车上,就算没造成实际伤害,按照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还得罚一千到两千块。
要是后果更严重,比如弄成了轻伤,那就是故意伤害罪,就算没轻伤,造成了恶劣影响,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之前赔的800块,只是当下没出问题的和解,真要是后续查出胎儿有问题,人家照样能找你,而且赔偿谅解也不能抵消该负的法律责任。
为啥这么多人明知道司机动手不对,还替他叫好呢?其实这事儿说穿了,就是很多人平时憋了一肚子气。路上碰到这种恶意占道、故意别车的,你报警吧,很多时候人都走了,就算找到,处罚也轻,说白了就是违法成本太低。
忍了吧,自己心里这口气咽不下去,所以看到有人出头,大家才会觉得解气。但解气归解气,以暴制暴本来就不被法律认可,对方有错不代表你动手就对,一动你从有理变成没理了,亏不亏啊。
这事儿其实说透了就是两码事,得各算各的,不能混为一谈。女子交通违法,不能因为是孕妇就豁免,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司机动手打人,也不能因为对方有错就一笔勾销,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
网上两种极端都不对,一边说孕妇活该被踹,一边说司机就是欺负人,把孕妇的错全抹了,这都不对。说白了这件事里根本没有赢家。司机赔了钱,还可能要遭拘留,甚至负刑事责任,一脚踹出去解气几秒,代价太大了。
孕妇被踹倒,自己遭罪不说,肚子里的孩子也跟着担风险,本来就是个小摩擦,让一步就完了,非要争个高低,最后闹成这样。现在信息透明,又完整放在那儿,任何身份标签都不能再当挡箭牌了。
怀孕是值得保护的身份,但绝对不是可以任性耍横的特权。你合法维权没人说啥,但故意挑衅耍横,再特殊的身份也换不来舆论的同情。法律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谁都别想钻空子。真碰到路上有人故意别车找茬,别冲动,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的证据报警,比你自己动手靠谱一万倍。
澎湃新闻 衡阳孕妇别车被踹翻事件报道
大象新闻 法律不护路怒 也不能纵任性
今晚报 孕妇别车被踹翻 路怒没有赢家
极目新闻 别把马路当成斗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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