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山西省近日发布2026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明确要求各级林长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鸟类保护行动,纵深推进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整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筑牢野生鸟类生态安全屏障。

山西位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关键通道,是候鸟重要中转停歇地、越冬栖息地。目前全省已划定40处候鸟重要迁徙通道,有效守护鸟类栖息繁衍、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但局部区域仍存在非法猎捕、交易野生鸟类等乱象,对候鸟生存安全和生态平衡造成威胁,鸟类保护工作仍需常抓不懈、从严推进。

此次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要切实扛起属地保护责任,深刻认识鸟类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保护机制,压实管护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保护举措落地见效。

聚焦重点区域管护,山西将对40处候鸟重要繁殖地、越冬地、迁徙停歇地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精细化管控,加大日常巡护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保障候鸟迁徙、栖息安全。同时抓实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依托19处国家级、25处省级监测站点,严格落实重点时段日报、常规时段周报制度,快速排查处置鸟类异常情况。持续完善市县两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提升专业救护能力,妥善做好受伤、受困、查没鸟类收容救护工作。

围绕源头治理与全链条整治,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统筹督促林草、公安、市监、网信、邮政等多部门联动履职,扎实开展鸟类保护及非法捕猎贩卖三年专项行动。紧盯捕猎、贩卖关键环节,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严厉整治张网捕鸟、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彻底肃清野生鸟类非法流通乱象。同时严格规范鸟类人工繁育行业监管,从严核查繁育场所、设施、人员资质,严把审批关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借人工繁育洗白非法鸟类来源的违规行为,全方位守护三晋鸟类资源与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