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熟悉下午3点的开国大典,却常常忽略了另一个重要事情,在开国大典的当天下午2点钟,在中南海勤政殿先行召开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是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出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时间:1949年10月1日 下午2时
地点:北京中南海勤政殿
主持人:毛泽东
参会人员: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全体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出席,宣布就职。
会议主要决议:
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外国政府,本政府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
推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
任命:
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会议责成上述人员,迅速组建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国家各项工作。
会议结束后,主席、副主席、委员乘车前往天安门城楼,参加下午3点举行的开国大典。
在这里要区分两个重要会议,经常有人搞混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9.21–9.30,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949.10.1,正式任命政府各主要负责人、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由毛泽东在天安门开国大典上宣读。
这场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的会议,完成新中国中央政府核心人事任命,对外发布政府公告,为一小时后的开国大典做好全部准备,标志着新中国中央政权正式启动运转。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