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三年正月,清缅战场,富察明瑞率军深入缅甸腹地。此时的他,已经不是普通的外戚子弟,而是身负承恩公爵位、又握有军政重任的前线主将。诏书中出现的“一等诚嘉毅勇公”,也正是后来争议的源头。
很多人据此认为,明瑞原本是世袭承恩公,战场立功后又升为一等公,岂不是一人同时拥有两个公爵?若只看爵号,确实容易产生这种判断;但清代爵制讲究名分和承袭,爵位前后的变化,不能只看“公”字出现了几次。
富察氏的承恩公爵,并非凭军功取得。乾隆即位后,其嫡后富察氏被册立为皇后,皇后的父亲李荣保因此获赠一等承恩公。承恩公属于外戚封爵,主要是皇帝对后族的恩典,和八旗勋贵凭军功获得的公爵,并不是一回事。
李荣保去世后,爵位由第四子傅文一支承袭。长子广成承接的,则是富察氏祖上传下来的世职。富察家族由此出现了两条不同的爵位脉络:一条是先祖凭功建立的世职,另一条是因皇后身份而来的承恩公。
傅恒虽然是李荣保的幼子,却没有承袭爵位。他从侍卫做起,凭借军政才能逐渐显贵。傅文去世后,其长子明瑞承袭了一等承恩公。按照清代宗法和爵位承袭的规则,傅文这一支成为承爵的大宗,傅恒及其子福康安一脉则属于旁支。
明瑞的长处,在于能带兵,也敢于承担风险。乾隆二十二年,清廷第一次大规模用兵准噶尔,明瑞任副都统、领队大臣,随后参与西北战事。因军功,他被授参赞大臣,原有的承恩公爵号前又加上“毅勇”二字。
这里的关键,是“毅勇”并不等于另封了一个公爵。它更接近皇帝赐予的嘉号,用来表彰功劳和勇略。因此,“一等承恩毅勇公”本质上仍是承恩公,只是爵号更加显赫,并不能拆成“一等承恩公”和“一等毅勇公”两个爵位。
有意思的是,明瑞后来确实获得了更高规格的功封。乾隆三十三年,清缅战争正处于艰难阶段,前线屡有不利。明瑞奉命率军推进,兵力深入,战线拉长,最终在小孟育一带陷入困境。乾隆在战事尚未完全结束时,晋封他为“一等诚嘉毅勇公”,并定为世袭罔替。
这次变化,与此前只增加“毅勇”嘉号不同。“诚嘉毅勇公”属于以军功为基础的公爵荣典,明瑞也因此看上去同时拥有承恩公和功封公两重身份。乾隆三十三年二月,明瑞兵败自尽,事情随即出现了转折。
乾隆原本没有料到明瑞会战死,承恩公一爵的处理尚未完成。明瑞死后,朝廷并没有让他的后代继续兼承两爵,而是将承恩公一系转给其弟奎林承袭。明瑞个人的承恩公身份也随之被分出,留在他名下的,是因军功获得的一等诚嘉毅勇公。
所以,严格说来,明瑞并不是清代真正意义上的“双一等公”。他短时间内确实出现过两种爵位并存的局面,但按照清代制度,两爵最终不能由同一支系长期兼领。承恩公回到后族承袭体系,军功公爵则成为明瑞个人的最高荣典。
奎林承袭承恩公后,也曾凭借军功获封一等男。由于本人不能同时承袭两种爵位,这个一等男后来由其子崇伦承接。类似的安排,说明清廷对“兼爵”始终保持谨慎,恩封和功封可以先后出现,却不轻易让一个人及其一支长期叠加。
傅恒的经历更能说明问题。第一次金川之役后,他因功受封一等公。后来乾隆又准备在其原有爵位之外加封公爵,傅恒却认为自己已经因金川之役“叨封公爵”,不愿再受一重公爵。乾隆因此没有真正造成一个长期存在的“双一等公”。
若傅恒接受加封,清代异姓贵族中或许会出现最典型的双公并存案例。可他主动辞谢,使这件事停留在诏命与讨论层面。至于傅恒死后获赠郡王衔,以及福康安后来被封为郡王,那又属于死后追荣和特殊封赏,不能与明瑞的承恩公、功封公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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