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岭两个市辖区当中,清河区一直是被很多本地网友讨论比较多的对象。整个清河区常住人口只有七万多人,规模放在全国市辖区里面属于体量很小的一档,而且它和主城区银州区并不连在一起,中间隔着开原市的地盘,属于一块飞地型市辖区 。当年设立清河区,是八十年代为了清河水库配套,从开原划出来组建。网上常年有一种讨论声音:人口这么少,辖区面积不大,维持一套完整市辖区班子,行政成本高,是不是应该撤销,要么并入开原,要么做别的调整;当然也有反对的声音,说设立区有它的历史原因,本地有水库、开发区、旅游资源,简单合并会丢掉政策优势,不见得划算。要把这个话题讲透,要先搞懂清河区是怎么来的,撤销合并能得到什么好处,同时要直面合并背后一大堆现实代价,不能只盯着人口少这一个指标下结论。
回顾清河区的建制由来,1984年国务院批复撤销铁岭地区设立地级铁岭市,专门把原属于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出来,设立清河区,成为铁岭市三个最初的市辖区之一 。设立这个区,核心驱动因素就是清河大型水库,水库的管理、移民安置、工业配套,需要一个区级建制统筹。后续又陆续从开原划入部分乡镇,形成今天两镇一乡两街道的格局。地理上,清河区四面大部分被开原包围,距离铁岭主城区银州区几十公里,两块城区并不相连,这就是大家口中的飞地市辖区。人口规模不大,下辖还有大片乡村、山林,不只是纯粹的城市建成区,还承担很多乡村治理任务。
支持撤销合并的一方,理由非常直观。第一,人口体量太小,完整保留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全套县级机构,各个局办部门配齐,需要维持不小的行政运行开支。很多人就觉得七万人口的小辖区,维持一整套区级班子,从节约行政成本角度看不划算。第二,和主城区银州不连片,距离远,市级对清河区的日常管理督导,来回路程远,客观存在管理半径的压力。很多民生、城建项目,市级统筹辐射到清河,不如就近交给开原来管理更加方便。第三,清河和开原城区距离很近,两地民间往来非常频繁,生活圈子互相交织,如果合并入开原,城镇可以连片统筹规划,交通、产业、旅游资源整合在一起,避免两个县级主体之间互相协调的内耗,网上不少本地人支持“清开一体化”的说法,源头就在这里 。
但是,事情远没有“人少就该撤销”这么简单,反对轻易撤销清河区的现实约束同样非常硬。首先,撤销市辖区,属于重大行政区划调整,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必须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不是市级层面自己就可以决定。市辖区的撤销、合并,评估要看很多指标,不单单只看人口数量,还要看历史沿革、重大设施管理、群众意愿、产业功能、社会稳定一大堆条件。清河境内有清河水库这个大型水利枢纽,水库防洪、水资源调度、移民遗留问题,是长期持续的治理任务,当年设立区,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统筹水库相关事务,这套特殊功能,是普通县级市下面一个片区很难完整承接的。
第二,市辖区和县级市,能拿到的政策待遇不一样。作为市辖区,在城市建设、市政配套、开发区申报上面,拥有市辖区主体资格,清河经济开发区可以依托区的身份争取政策。一旦撤销并入开原,就变成开原下面的几个乡镇街道,很多市辖区对应的城建扶持政策就不再适用。不能只算日常行政运行的开销,还要算丢掉政策之后的损失,这笔账不能只看节约多少人员经费。
第三,不要高估合并之后精简机构的效果。就算撤销清河区建制,水库管理、开发区、旅游产业、大量乡村社区治理的工作量不会凭空消失。绝大多数基层站所、乡镇街道机构依旧要保留,并不是撤销区之后就能大规模砍掉工作人员。同时会带来巨大的改革成本:档案梳理、编制划转、社保低保、户籍、拆迁补偿标准全部要重新对接。两套体系政策标准不一样,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群众待遇落差的矛盾。几十年的区建制,本地群众已经形成身份认同,群众的接受程度,也是国务院审批区划调整非常看重的一环。
现在铁岭官方规划当中,提的是推进清开同城化,产业、交通、旅游协同发展,并不是直接撤销清河区建制。也就是说,现在的思路是不改动行政区划牌子,在现有建制不变的基础上,推进和开原的协作,修路互通,旅游资源联合开发,产业互相配套,用协同合作代替撤销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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