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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青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欧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李姓自然人、鲍姓自然人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定于2026年11月4日9时30分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常见商事争议范畴,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就案涉房屋租赁相关的权利义务划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青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欧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李某、鲍某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4 09:30:00 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二十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07民初22861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所涉主体为上海青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欧家福商贸有限公司两名企业主体,以及李某、鲍某两名自然人,争议围绕房屋租赁相关权利义务展开,案件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将于2026年11月进入正式审理环节,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案涉租赁项目的具体标的金额,后续案件进展及裁判结果将进一步明确各方在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的责任界定,为相关主体的后续经营安排提供司法层面的判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青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邱志勇,所属行业为其他组织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4711号301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邱志勇100%2002031-06-06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青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日常经营中常见的商事争议。待法院审理后,裁判结果将清晰划定涉事各方的租赁相关权利义务,为公司后续梳理该租赁事项、调整对应经营安排提供明确的司法判定依据,助力其厘清相关权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