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裕康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何某、纪某两名自然人列为被告,涉及一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件,该案定于2026年11月4日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诉讼进程将直接影响涉事企业证照管理的正常秩序与日常经营的合规性推进。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裕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何某、纪某 案由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4 14:00:00 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法庭青浦法院第十一法庭(城中北路555号) 案号(2026)沪0118民初20553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陈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上海裕康房地产有限公司,案件核心围绕公司证照返还这一商事争议展开,目前公告披露的信息暂未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期于2026年11月4日正式开庭,作为房地产经营主体,公司证照的完整合规持有是其开展项目开发、交易备案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前提,本次诉讼的后续走向也将为同类企业处理内部证照权责纠纷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裕康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9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唐维毅,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68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I区129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唐维毅66.5%39902006-04-03何敏11.1667%6702006-04-03何田11.1667%6702006-04-03何放11.1667%6702006-04-03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裕康房地产有限公司提起的证照返还诉讼,直接关系到公司证照管控的合规性。作为房企,完整持有证照是开展项目开发、交易备案等经营活动的核心前提,本案推进将帮助企业理顺内部证照权责,保障日常经营秩序,也可为同类商事主体处理类似纠纷提供司法参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