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收到一则家长投诉,成都某校校委会提议,安排家长轮流值守晚上8:30至9:30的第三节晚自习。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学校给出两项理由:一部分家长希望增加陪伴孩子的机会,同时该时段缺少老师在岗,班级纪律难以保障。可这份看似贴心的提议,却遭到不少家长强烈反对,核心矛盾就是:学校教育管理的本职责任,能不能转嫁给家长?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来自家长在当地平台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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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的争议焦点十分清晰。校委会的设想,出发点是少数家长的诉求。有家长希望进教室陪伴孩子,也有人担忧晚自习课堂秩序。但投诉家长一针见血指出:愿意陪伴孩子的家长,自愿全天留守学校都无可厚非;可不能把少数人的愿望,变成全班家长轮流值守的硬性任务,搞“被自愿”的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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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维持晚自习的课堂秩序,本就是学校和任课教师的法定职责。学校作为教育主体,收取学费、组织晚自习,就要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看护责任。

教师在岗看管课堂,是岗位分内工作,不能简单以“纪律差”为理由,把看管任务分摊给已经结束一天工作的家长。家长白天要上班,下班后本是休息时间,还要奔赴学校值守晚自习,无形之中加重家庭负担。不同家庭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家长加班、有的异地务工、有的需要照顾老人,根本没有空余时间到校,一刀切轮值,必然会制造矛盾。

有网友提出疑问:如果晚自习时段没有老师值守,解决方案难道只有叫家长来看管吗?学校其实有其他选择:增派教师值班,或者直接取消第三节晚自习,让学生按时放学回家,由家长在家辅导。让家长来学校看管纪律,本质上是学校在规避自身管理责任。

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家长志愿参与校园活动的价值。家长在完全自愿、不被摊派的前提下,作为辅助力量进入校园,参与开放日、读书分享等活动,是家校共育的良性互动。

必须指出的是,自愿参与和强制轮值,有着本质区别。家校共育,是学校和家长双向配合,不等于学校把管理责任外包给家长。家校合作的底线,是不能将学校的本职工作转嫁给家长,更不能用集体名义裹挟不愿参与的家长。

如今面对投诉,当地教育局后续回应,晚自习本身安排教师值守,家长到场属于自愿报名辅助,并非强制全员轮值。这一回应,也厘清了边界:家长只能是自愿辅助者,不能成为晚自习纪律管理的主力。

这件事也给各地学校、校委会敲响警钟。校委会是沟通家校的桥梁,不能仅凭少数家长的想法,推出增加全体家长负担的方案。家校共育,不是“家校共担学校责任”。教育的主体是学校,教师要守住岗位责任;家长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二者各司其职,才是健康的家校关系。教育不能偷懒,责任不能转嫁,唯有守住权责边界,才能避免家校矛盾,真正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