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河南商报)

【#妻子收2万现金未告知副局长被处分#】#副局长妻子收2万现金觉得事小未告知#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一起典型案例:某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某,曾利用职权帮助某广告公司负责人赵某承揽当地广告业务。端午前夕,赵某以“节日拜访”名义,提着包装好的节日礼盒来到朱某家中。恰逢朱某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其妻认为只是普通的人情往来,便收下了礼盒,事后发现礼盒内藏有2万元现金,但觉得这是小事未告知朱某。经查,朱某对其妻收受财物一事确不知情。最终,朱某因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执纪实践中,有不少审查调查对象辩称,“礼是亲属收的,我不知情,不构成违纪”,这是典型的认识误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明确划出红线,核心就是压实党员干部廉洁齐家的责任。说到底,送礼人打着拜年拜节的旗号上门,用节日礼盒掩藏现金,瞄准的从来不是亲属本人,而是党员干部手中的公权力;亲属能收下这笔财物,依附的也绝非普通私人交情,而是党员干部的职权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