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类案子,不需要辩护人多说一句话。

卷宗自己会喊冤,处分决定自己会指路,前任办案人自己会“供”出自己。

赵恩亭案,就是这么一本卷。赵恩亭案,如何兑现 “有错必纠”

2025年12月11日,沧州中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黄骅法院重审。理由写得很克制:原审被告人提交的新证据,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需进一步查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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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理,下一步该是:排非、撤诉、不起诉。

可现实是——发回重审了,黄骅市检察院没撤;庭前会议开了,非法证据没排;公诉人在庭前会议上,把已经写在纪委文件、生效裁判、本院自查报告里的问题,一句一句挡了回去。

于是出现一个荒唐局面:

市纪委的处理决定,和今天这位公诉人,必定有一个是错的。

两样东西摆在一起,只能信一样。

一、这本卷,不是“有争议”,是“已定性”

先把已经落地的东西捋一遍:

原检察长赵广杰,因徇私枉法、受贿被双开、移送司法;沧州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审查起诉,纪委通报明确写有“徇私枉法,干预案件办理,并收受他人财物”。

原反贪局长李东红,因本案违法办案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取消员额资格。

原公诉人史炳红,黄骅市纪委黄纪诫字(2021)31号《诫勉书》点名:未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3、374、379条审查,未能发现侦查活动违法。后追加党内严重警告、调整退休待遇。

黄骅市检察院自己,2022年9月6日向市委政法委书面汇报:办案存在8个方面25个问题,建议有管辖权的机关重新审理。

沧州中院,三次复查、两次听证、审委会讨论,2025年12月11日裁定:撤原判、发回重审。

造案的人坐牢了,办案的人撤职了,公诉的人被诫勉了,检察院自己认了错,上级法院把有罪判决全掀了。

这不是“疑似冤案”,是官方结论叠在官方结论上。

可就在这本卷上,他选择了反方向——不认、不排、不撤。

二、庭前会议上的那几句话,比不撤诉更刺人

2026年1月重审立案,到9月底四次庭前会议。辩护人递了近200份排非申请。郭某的回应,同步录像在、笔录在:

“剜两块肉,不算极度痛苦。”

证人王健被掐脖子、连熬不退、自抽耳光,最后从身上剜下两块肉抗困。录像摆出来,公诉人说:不属于疲劳审讯,没到极度痛苦。

法律设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是等出人命才启动。人已经逼到拿肉换清醒,还够不上“痛苦”线——那这条线,是给活人画的,还是给石头画的?

“法警可以解释成检察官。”

王某等法警身份冒充检察人员,对当事人和证人做讯问询问、出58份笔录。这是纪委文件认过的硬伤。

他答:一名询问、一名记录,符合法律;“瑕疵,合理解释后可以用”。

讯问权是国家刑罚权最锋利的一段刀刃,才被法律锁在法定资格手里。法警能“解释”成检察官,明天门卫是不是也能“解释”成法官?

“补签就是补正,伪造不算伪造。”

22份笔录,一审质证完没签字,二审回来变“签了”。他说这是瑕疵补正。

——伪造在任何法系里,都没有“补正”这个亲戚。

“三无立案没问题,违规指居没问题,56盘录像藏46盘也没问题。”

当年只移10盘,剪辑消音无头无尾;重审补送46盘,有7盘是别案凑数。被当场点破,仍不排非。

十几次发言,方向出奇地齐:

指向有罪的,假的也行;指向无罪的,法条也不认。

这不是出庭支持公诉,这是给已经倒掉的人“善后”。

三、他不是在办案,是在和纪委红章对赌

最可笑也最寒心的一层在这里——

史炳红被诫勉,理由是“没发现问题”。

今天某些人面临的问题,根本不是“发现没发现”:25个问题在本院公文里,13年刑期在生效判决里,诫勉书红章还在档案里。

连“我没看见”这个台阶,都被前任踩碎了。

那他靠什么硬撑?

靠一个很实在的算盘:案子一撤,就要走不起诉、就要谈赔偿、就要倒查责任、就要动考核。不如把卷宗再递上法庭,拖一天是一天,用赵恩亭的下一个十年,换本单位这层脸皮不破。

可他忘了:市纪委的诫勉决定不是废纸;黄骅检2022年那份自查汇报不是废纸;沧州中院(2025)冀09刑监3号再审裁定不是废纸。

纪委处理决定和公诉人强诉,必有一错。真要二选一,错的那边,不该是盖了红章的那边。

四、撤诉不是恩赐,是刑诉法给检察院留的体面

‌《刑事诉讼法》第16条:没有犯罪事实,不追究。

第177条: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不起诉。

排非程序走完,这本卷里能站住的指控证据基本归零。

继续开庭,只会发生一件事:

用法庭的庄严,给判了13年的赵广杰们再鞠一躬,替被撤职的李东红再补一次锅,把史炳红当年“没发现”的错,升级成他“看见了还捂住”的错。

对黄骅市检察院来说,现在只有一条正路,一条法治之路:依职权撤回起诉;排非清单逐项举合法性证据,举不出就排;已撤销的挪用公款罪,不准借发回重审“复活”;对庭前会议上的不当言论,由上级院、纪委调录像核对——该提醒的提醒,该立案的立案。

最高检讲“有错必纠”,不是让写在学习笔记里,是让写在撤诉决定书上。

五、赵恩亭不是要那点赔偿,他是要把奖章别回胸前

赵恩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河北劳模,沧州“人民满意公仆”。

纪委查两次、审计查两次、检察院查账六个月——都没问题。

送他进去的,不是证据:是“62名干部吃空饷”后不肯跟着躺平;

是审讯室里25小时冻饿熬锁;是“我还没找到证据,找到再动你”的录像原声;是证人被逼到剜肉的那声哭。

67岁的人,曾经把奖章摊在信访窗口问“能不能退了换点活命钱”。

——奖章没脏,脏的是让奖章主人低头的事。千错不改,步步踩线——赵恩亭冤案,到底离谱到什么程度?

黄骅检自认的25个问题,白纸黑字收在卷里。沧州中院把原判撤了,路已经让出来了。现在就看黄骅市检察院怎么做:是顺着卷宗指的方向,把起诉撤了,把清白还回去;还是逆着所有红头文件,再推一次,把自己推到史炳红站过的位置上,而且——比他站得更靠前、更明知、更没退路。

一本已经认过错的卷,配不上一个强词夺理的公诉。

一个证据归零的案,撑不起一场象征性开庭。

撤了吧。现在,立即。

不是给赵恩亭人情,是给黄骅检察留最后一点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