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深圳走应急车道被罚三千#词条冲上微博热搜。

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国庆假期第一天,广东深圳一男子因堵车急着上班,连续两天走应急车道被罚6000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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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还发布拍摄视频现身说法,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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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支持重罚”“建议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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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或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紧急停靠带的,处三千元罚款。

来源 深圳大件事、南方都市报

编辑 肖旭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杨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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