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之夜(1938.11.9–10)之后,大约3万犹太男性被抓进布痕瓦尔德、达豪、萨克森豪森集中营,作为集体恐吓:毁掉商铺、逮捕人,逼犹太人想办法离开第三帝国。
党卫军、盖世太保给释放条件:拿出有效的外国入境签证,就可以出狱、办护照、出境;拿不到签证,就继续关在营里受折磨。
埃维昂会议(1938年7月),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拒绝接收犹太难民,纳粹正好抓住这点对外宣传:不是我们不让犹太人走,是全世界都不愿意接收他们,以此在国际舆论上占据主动,把排犹的责任推给其他国家。只要有国家愿意发签证,纳粹就乐见其成,把这批人送出德国,不用自己长期关押、供养几十万犹太人。
犹太人要出境,必须缴纳高额帝国逃亡税(Reichsfluchtsteuer),同时大量资产、房产被迫低价充公,离开时几乎一无所有。这套“签证换释放”,一边赶走种族上不受欢迎的群体,一边从他们身上搜刮财富,一举两得。
何凤山当时是重庆国民政府(中华民国)驻维也纳总领事,1938–1940在维也纳履职,国民政府外交部赋予驻外总领馆法定权限,可以签发前往中国口岸的入境签证。1938早期中华民国外交部训令,允许领馆对犹太难民申请中国入境签证采取宽松审批,此时上海港已经处于事实上无签证管控的特殊状态,再叠加人道同情、国际舆论、以及国民政府内部一部分人希望利用犹太资本与人才的考量;但同时又要尽量不严重刺激当时还保持邦交的德国,属于战时一个非常微妙、内部意见并不统一的政策安排 。
何凤山目睹犹太人的苦难,心生同情,不顾驻德国大使馆上司的劝阻(上司担心得罪纳粹,要求停止发签证,否则处分他),持续大量签发,他签发的是上海目的地签证,他很清楚上海已经被日军占领,这份签证并不能保证日本人一定允许难民上岸。只是当时上海口岸特殊,不需要入境审查,所以他抓住这个漏洞,给犹太人拿到一张可以离开纳粹德国的通行证。签证名义目的地写上海,很多难民拿到签证之后,是辗转去美国、巴勒斯坦等地,并不一定真的来上海。
何凤山被后人称为“中国辛德勒”,以色列授予他国际正义人士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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