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去那天是周六。我抱着最后一箱书爬六楼,他站在门口接,T恤领口洗得发白,拖鞋是超市里十九块九那种灰色塑料款。房子不大,一室一厅,阳台改的厨房,抽油烟机轰轰响。他把我的箱子往墙角一放,说:“你先歇会儿,我收拾一下。”

我看着他进了卧室,开始叠被子。被子叠得方方正正,然后他拉开床头柜抽屉,把充电线卷好,用一根黑色皮筋扎起来。我愣了一下,当时只觉得这人挺利索。

真正让我傻眼的是当天晚上。

八点半,我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滴着水,想着点个外卖或者看个电影,毕竟算是正式同居的第一晚。他从卫生间出来,头发已经吹干了,穿了一套灰色长袖睡衣,扣子扣到最上面那颗。他说:“你饿不饿?柜子里有饼干。”

我说不饿,问他看什么电影。

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九点了,我该睡了。”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客厅灯开着,电视没开,茶几上搁着我刚拆开的一包薯片。他已经在往卧室走了。

“你认真的?”

“嗯,明天五点要起。”

我站在原地,湿头发贴着脖子,他卧室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充电器插进插座的声音。客厅突然安静得不像话。

那是我们第一次一起过夜,他三十一,我二十九。他是做物流调度的,每天早上六点要到岗,他说五点起,路上四十分钟,正好。我说你换个班次不行吗?他说排班是固定的,干了七年,都是这个点。

七点五十到家,八点吃饭,八点半洗澡,九点睡。每一天都是这样。

头一个星期我还能忍。到第十天,我坐在沙发上,电视开着,声音调到很小。九点一刻,卧室门关着,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我打开手机翻外卖,又觉得没劲,把外卖关了,翻朋友圈,翻了两页翻不下去。客厅的灯是暖黄色的,买的时候他说暖光不刺眼,我后来才发现,暖光灯照着空荡荡的茶几,越照越孤独。

周末更难受。他周六早上五点照样醒,闹钟一响就从床上弹起来,被子一掀,光脚踩在地板上。我缩在被子里,把枕头蒙在头上,他洗漱、穿鞋、关门,从不超过十分钟。等他回来,我问他去哪儿了。他说去早市买菜,又便宜又新鲜。他手里提着塑料袋,里面黄瓜还带着水珠子。我看了一眼时间,早上七点四十。

我问他:“你就不能多睡一会儿?”

“习惯了,躺着也睡不着。”

“那你躺着陪我。”

他站那儿想了想,在床沿坐下,背挺得很直,两只手搁在膝盖上,像是在完成一个任务。我看着他那个样子,心里说不出的别扭,翻了个身说算了你该干嘛干嘛去吧。

后来我知道他不仅自己起得早,还要叫我起来。七点,他拉开卧室窗帘,外面天已经大亮。他说:“起床吧,早饭做好了。”稀饭,馒头,咸菜切成细丝,用香油拌过。

我说我不吃早饭。他说早饭得吃。我说我十点上班,七点半起来干嘛?他说那你先醒着,不一定要马上起。什么叫先醒着?我后背对着他,他把门带上了,我躺了五分钟,还是爬了起来。

不是因为感动,是实在睡不着了。

我们开始因为这件事吵架。有一天晚上八点五十,我点了奶茶,外卖显示九点二十到。我说你等等再睡,奶茶到了你拿一下。他说他得睡了。我说外卖就搁门口,你听见敲门声开门拿一下就行。他站在卧室门口,手握着门把手,说:“九点之后我不想被打扰。”

我那天没忍住:“你是人还是机器?”

他没说话,进了卧室,门关上了。

后来他跟我道歉,说不是不想陪我,就是到点了身体扛不住,眼皮就往一块儿粘。我说行,我理解。但那个“理解”是赌气说的。

真正让我开始觉得不对劲,是他妈来家里那天。

周日下午,他妈四点多走的,临走前拉着我的手说:“小周这个人你别嫌他闷,从小就这样,几岁大就一个人睡,不用哄。上学从来没迟到过,老师都夸。”

我笑着应着,心里想,这不是夸。

那天晚上他九点上了床,我坐在沙发上没动。电视关着,手机屏幕的光照着脸。我突然想起他卧室床头柜第二个抽屉,刚搬来的时候他往里放了个本子。我一直没动过,那天鬼使神差走过去,轻轻拉开——他睡得很沉,呼吸均匀,没有翻身。

是个软皮本,封面磨得发白。我翻开,里面是打印的表格,每天打钩。最早从二〇一五年开始,每个月一页。上面三个项目:早起五点,晚上九点睡,午休不超过二十分钟。几乎每一格都打了钩。只有极少数空格用铅笔打了“×”,旁边写着一个字:累。

二〇一六年三月有一行字,是他手写的,字很挤:“今天睡到六点半,骂了自己半天。”再往下翻,二〇一八年有一页粘了张便利贴,上面写着:“撑不住了,请了一天假。”

我合上本子,坐在床边看他。他侧着身,一只手搁在枕头上,手指微微蜷着。呼吸声很轻,但是稳,一下一下的。我忽然想起他说过,他爸以前在市场卖菜,凌晨两点就得去进货,他妈跟着装车。他说他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让爸妈睡个整觉。

他十九岁出来做物流,第一份工作是在仓库搬货。搬了三年,后来调去做调度,不用搬了,但得盯着车、盯着人、盯着时间。货不能晚,晚了要罚钱。他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们这一行,时间就是钱,别人的时间也是钱。”

我当时没多想,现在想起来,那句话分量不轻。

第二天我做了件事。

早上七点,他拉开窗帘,我翻过身面朝他,眼睛还睁不开,说:“给我十分钟,十分钟后我起。”他愣了一下,坐在床沿等我。我磨蹭到第八分钟,坐起来,头发乱得像个鸡窝。他看着我,嘴角动了一下,没笑出来。

那天晚上我八点四十就洗好了澡,九点跟他一起躺下。他侧过身看我,有点意外。我说:“我也试试。”灯关了,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我睁着眼睛,心跳咚咚的。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我悄悄翻了个身。他还在旁边,呼吸已经沉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我跟着他睡,没有一天睡着过。

但我不再觉得客厅空得难受了。因为我发现,他睡着之前会把手伸过来,碰一下我的手腕,不用力,就是碰一下。有时候他以为我睡了,会小声说一句“晚安”。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有一天早上,闹钟五点响了,他弹簧一样蹦起来,我已经醒了。他穿鞋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我说:“早。”他说:“你醒这么早?”我说睡不着了,你走吧。

他出门以后,我躺在那张床上,枕头上有他的味道。我突然觉得,这张床其实挺大的,之前一个人睡的时候,翻来覆去总觉得空,现在两个人挤着,反倒踏实了。

我后来问过他,为什么非得九点睡不可。他想了很久,说:“小时候我妈总说,人得有个准点,日子才不会散。”我听了没接话。我爸妈是另一种人,夜里十二点还在客厅看电视,早上谁先醒谁先走,家里从来没人说“安静一点”。

现在我也开始跟着他早睡。不是每天都能睡着,有时候我醒着听他的呼吸声,心里想,这大概就是人和人过日子的样子。你等一等,我赶一赶。你多睡十分钟,我早起十分钟。

他那个软皮本还在抽屉里,我不看了。但我知道,那个本子他还在记,只是从某一天开始,“晚上九点睡”那一栏旁边,多了一个勾,是铅笔画的,笔迹比他的浅。

是那天晚上我睡不着,翻身下床,找到他的铅笔,在那一格后面轻轻画上去的。

本文为虚构故事,人物、情节和场景均为艺术创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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