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母年轻时,是海城出了名的美人。
可她偏偏看上一个穷学生。
她白天兼职,晚上摆摊,把赚来的钱一笔一笔转给他读书创业。
穷学生发誓,说这辈子若是负她,就让他身败名裂,不得好死。
可后来,他为了娶豪门千金,亲手把一杯掺了药的水递给我养母。
她醒来后,嗓子哑了,耳朵也听不见了。
他把她丢在城郊垃圾站旁,从此她成了人人嫌弃的聋哑流浪女。
也是在那里,她捡到了快冻死的我。
她把唯一的包子掰碎泡进热水里喂我,自己只喝剩下的汤。
我一直以为,自己只是她捡来的小可怜。
直到顾家的人找来,看见我后颈那枚月牙胎记,所有人都红着眼叫我小小姐。
我穿着洗到发白的旧棉袄,被带进五星级酒店的订婚宴时。
当年那个穷学生,正牵着我姐姐的手,接受全场祝福。
所有人都在鼓掌。
四岁的我却指着他大喊:
“爷爷,我不想让这个人当我的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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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嗓子喊出来,整个宴会厅都炸了。
沈老爷子当场黑了脸,第一个开口:
胡闹!一个刚认回来的野孩子,凭什么在这儿砸场子!
旁边有人跟着劝:
订婚是两家的大事,别让小孩子搅黄了。
我站在宴会厅中央,旧棉袄还没来得及换。
满场人都在盯着我,那眼神,跟看疯子似的。
可我没退。
你们真的了解他这个人吗?
没人答得上来。
我接着说:
查一次,最多耽误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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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是他真做过亏心事,谁来负这个责?
“我姐姐的后半辈子被毁了怎么办?”
沈白起站在台上,没有喊冤,也没有辩解。
他只是摘下胸前的新郎胸花,朝爷爷深深鞠了一躬:
顾爷爷,孩子还小,说话没分寸,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我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能站在这里,已经很知足了。
合作可以先停,婚约也可以先缓。我只有一个请求还我一个清白。
如果真查出我做过一件亏心事,我自己去坐牢,绝无二话。
他说到最后,声音才微微哑了一下。
满场宾客,一下子全倒向他那边。
能屈能伸,有担当,这才是干大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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