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晚清一个山村的生活10景,农民衣服破旧

1890年秋,福建古田县平湖镇钱坂村,一顶小轿正从一座无护栏的木廊桥上缓缓抬过。

桥下溪水清浅,桥面由六七根长木并排架设,木头之间的缝隙能看见底下流动的溪水。

抬轿的两个人脚步放得很慢,轿中人的身份已不可考,但这座桥是古田通往屏南的必经之路,旧称“官路”。

那个手持玻璃底片相机的英国人,就站在桥头一侧,按下了快门。

这个英国人是圣公会传教士威廉姆·班尼斯特(William Banister),中文名班为兰,1855年生,1882年至1893年间担任古田、屏南地区的主任牧师。

他从福州出发前往屏南传教,途中必须经过钱坂村的一保桥。

类似这样的行程,他在十余年间走过无数次。

然而,真正让这组照片成为历史证物的,不是拍摄者本身,而是镜头里那些低矮破旧的房屋、狭窄坎坷的道路,以及衣着破旧的农民。

1890年代是光绪皇帝在位、慈禧太后掌权的时期。

整个大清王朝处于日暮途穷的状态,这个偏居福建东部的小山村,也很难有欣欣向荣的景象。

一

班为兰的照片里有一张廊桥与小轿的画面,画面中的人物衣着简朴,轿子式样简陋。

这种小轿在闽东山区并不稀奇,山路狭窄,马车无法通行,有钱人坐轿,穷人挑担,就是当时最基本的出行方式。

照片中的廊桥是木结构,没有护栏,走过时低头看水流,会感觉人和桥一起在水上漂浮。

这座桥直到1984年才改建为三孔石拱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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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张照片记录了小山村的全貌。

从画面可以看到,山坳间散落着几座低矮的房屋,白灰粉刷的门墙已经斑驳。

村中道路是用碎石铺成的,狭窄处只容两人侧身而过。

这就是班为兰传教途中反复经过的钱坂村一保,旧时属于古屏官道的一部分,溪墘路从溪边古厝的后门通过,经一保桥可以到达对岸的兰塔村。

有挑着扁担走在山路上的农民,扁担两头的竹筐里装着农作物,因为筐子的形制和里面的东西看起来更像土豆。

福建山区土地贫瘠,农田出产有限,农民又没有别的谋生之路,只能靠这样日复一日的挑担贩卖维持生计。

照片里这位农民的衣服破旧不堪,袖口和裤腿处都有明显的磨损痕迹。

还有一张照片记录了三口之家的合影。

一对夫妇和一个孩子站在低矮的土屋前面。

男人穿着粗布短褂,女人头上包着一块布巾。

画面里没有任何家具或摆设,家徒四壁是最贴切的形容。

二

照片只是一个切片,它定格的是一个瞬间,但那个瞬间背后的时间刻度却漫长得多。

班为兰拍下这些照片的年代,距离一个湖南人写下关于福建的笔记,已经过去了将近六十年。

这个人叫陈盛韶,字晓亭,乾隆四十年(1775年)出生于湖南安福县北龙池堰的一个农民家庭,排行第三。

道光三年(1823年),四十八岁的陈盛韶赴京会试,中癸未科进士。

殿试之后,他被分发到福建,从此开始了在闽台两地的仕途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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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1824年)起,陈盛韶先后担任建阳、古田、仙游、诏安等县知县,后来又历任兴粮厅、葛玛兰通判,邵军、云霄、鹿港厅同知。

他每到一处都有政绩,公务之余勤于学习,结合实际写出了多部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是《问俗录》。

这本书从他在古田任知县时开始撰写,道光十三年(1833年)他在署理台湾北路理番同知兼鹿港海防同知期间,正式出版了此书。

《问俗录》共分六卷,分别记录建阳县、古田县、仙游县、诏安县、邵军厅和鹿港厅的风土民情。

陈盛韶不是坐在书房里凭空想象,他是以地方官的身份,亲历亲见,据事直书。

时人评价他“笃实”,也就是务实可靠。

古田县是陈盛韶重点关注的地方之一。

他为《问俗录·卷二》写下的条目有“牛骨”“粪寮”“酒米”“墓圹”“火葬”“水溺”“十邻”“三餐”“降来米”“优免粮”“根面田”“曲蹄婆”“长路夫”“短摆钱”“黄田船”等十余条,每一条都直指当地社会的具体问题。

其中“根面田”一条尤为关键。

陈盛韶写道:“古田之田根田面,犹建阳之田皮田骨。”

所谓“田面”,是承担丁粮的人;所谓“田根”,是耕种纳租的人。

田根可以祖遗,可以手置,持有契据管业耕种。

如果田根不交租,田面不能过问;如果欠租累积,田根甚至可以被私售。

“因此涉讼酿为夺耕强割重案。”

这种土地制度的复杂性,使得农民即便世代耕作一块土地,也随时可能失去耕种的权利。

这是比贫困更深的困境——贫困是暂时的,土地权利的脆弱才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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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比土地问题更触目惊心的,是关于“溺女”的记载。

陈盛韶在《问俗录·卷二》中写道:“古田嫁女,上户费千余金,中户费数百金,下户百余金。

往往典卖田宅,负债难偿。”

为了筹办嫁妆,中等人家尚且要典卖田宅,负债累累难以偿还。

嫁妆的规格也有讲究:摆在堂上的要有三仙爵、双弦桌之类,放在室内的要有蝙蝠座、台湾箱之类,戴在头上的要有珍珠环、玛瑙笄、白玉钗之类。

有人问,为什么不节省一些?

陈盛韶回答:“惧为乡党讪笑,且姑姊妹女子子勃谿之声亦可畏也。”

——怕被乡里人耻笑,也怕姑嫂姐妹之间的争吵让人难堪。

因为这种压力,“甫生女即溺之”。

女婴一出生就被溺死。

陈盛韶注意到一个反直觉的现象:“他邑溺女多属贫民,古田转属富民。”

在其他地方,溺女多发生在贫民家庭;但在古田,连富裕人家也这么做。

可见这不是单纯的贫困问题,而是嫁妆之奢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压力,压倒了亲子之情。

《问俗录》中还记载了古田的“水溺”条目,与溺女并置于同一卷中。

陈盛韶以地方官的身份,将这一陋习如实记录下来,没有回避,也没有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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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班为兰的照片中,有村民在晾晒物品的画面。

那张照片的原始说明是“Drying noodles”,但照片里晾晒的东西更像是丝线一类的手工制品。

不管是面条还是丝线,这些晾晒物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小农经济下的家庭手工业,是农民除了种田之外为数不多的收入来源。

福建山区的土地条件先天不足。

闽西客家地区“山多田少、土瘠民贫”,“崇山峻岭,旱潦频年又苦于催科”。

连江县“地瘠民贫”,长乐县“土瘠民稠”,福清县“土瘠物货不产”。

这些描述反复出现在福建各地方志中,说明土地贫瘠是福建山区普遍存在的困境。

陈盛韶在《问俗录·卷一》中记录了建阳县的情况:“建阳山多田少,荒山无粮,以历来管业者为之主。

近多租与江西人开垦种茶。”

开垦种茶本来可以增加收入,但随之而来的是生态问题:“近因开垦山不停注,溪流易竭,竟有十日无雨则无禾之势。

且大雨时行,沙土漰腾而下,膏腴变为石田,五谷不生,空负虚粮。”

山农与平地农因此“动成斗殴,酿为讼端”。

土地的开垦不仅没有缓解贫困,反而制造了新的矛盾。

这正是陈盛韶所说的“利之所在,害亦因之”。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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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之外,是暴力。

陈盛韶在《问俗录》中记载了福建农村严重的械斗问题。

因为争夺土地、水资源等,大家族之间经常爆发械斗,而且械斗激烈,常常导致人员伤亡。

他这样描述械斗的惨状:“哭声遍野,火光烛天,互相斗杀,肝脑涂地。”

连续不断的械斗让富户转贫、贫户更贫。

械斗的根源往往并不复杂。

福建农村聚族而居,宗族之间因为灌溉用水、田地边界、山林归属等问题频繁发生冲突。

道光年间,福宁府福安县民郭若汶、彭庭兴等人倚仗人多势众,在福州府屏南、古田县及建宁府建安县交界的横坑等处霸占溪河水道,致使民田无水可用,乡民受累甚深。

陈盛韶在另一处记载中写道,械斗的起因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期。

“其始由倭寇为害,民间自制藤牌短刀尖挑竹串,自相团结。

后缘海盗不靖,听民御侮,官不为禁,至今遂成械斗张本矣。”

江林沈程许徐各姓之间发生斗案,“死者数十人”,张胡两村之间的械斗持续了几百年,“田地荒芜,死者难更仆数”。

在道光年间的福建,械斗不限于一村一姓。

莆田农村的乌旗与白旗两派因信仰差异对立,从道光十八年(1838年)开始发生大规模械斗。

漳州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也发生了一场大规模械斗,经由福建汀漳龙道张集馨奏报朝廷,惊动了道光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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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盛韶指出,械斗之所以难以禁止,根本原因在于地方官不作为。

“械斗官不为审断,小民自相报复”,百姓只能靠自己解决问题,于是仇恨越积越深,冲突越来越烈。

六

在医疗方面,班为兰的照片里有一张路边摆摊治病的大夫。

画面中,一个中年男子在路边支起简陋的摊子,旁边坐着一位求医者。

那时候乡间行医的人,大部分都是江湖郎中,自己翻过几本医书,就号称掌握了祖传秘方。

这种游医什么病都敢看,能不能治好他不负责,先把诊金收了,然后继续游走四方。

福建缺医少药的状况由来已久。

明清时期,福建的医家多分散在各地,或个人开设诊所,或居家兼业看病,或受聘坐堂应诊,或游走四方流动行医。

到了清末民初,随着西医的传入,一些医家开始传播西医学,但在偏远的山村,这些新式医疗资源几乎不可能覆盖到。

一位古田本地的老人后来回忆,小时候村里如果有人生病,先是请道士做法,再请游医开方,最后才去县城的药铺抓药。

这个顺序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在乡村社会里,正规医疗是排在巫术和江湖郎中之后的备选方案。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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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的乡村社会还有另一个特征:人口与宗族的紧密捆绑。

陈盛韶在《问俗录·卷二》中记录了古田的“十邻”制度。

所谓“十邻”,是每十户编为一邻,互相担保、互相监督。

这种制度的本意是维护治安、征收赋税,但实际上它让宗族势力进一步渗透到了基层治理中。

同一个宗族的人编在一起,族正、族长就掌握了实际的权力。

当宗族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十邻”制度反而成了械斗的组织基础。

陈盛韶还记载了古田的“火葬”习俗。

与中原地区“入土为安”的传统不同,古田部分百姓因贫困无力购置棺木和墓地,选择火葬。

这在当时的官方观念中是“有悖礼教”的行为,但陈盛韶并未简单斥责,而是如实记录,指出这背后是“贫无葬地”的现实困境。

八

回到班为兰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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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张照片拍的是一位山村里的老人。

老人的脸上布满皱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衫,坐在自家门前。

由于小农经济的生活状态以及大山的阻隔,老人可能一辈子没有走出过这片山地。

他辛辛苦苦,一辈子的努力目标就是追求温饱,从小到大再到老,生活质量不一定有多少提升。

班为兰的相册里还有村民挑着东西等待上船过江的画面。

这是一种典型的农民谋生图景:把自家生产的农产品挑到集市上去卖,再换回食盐、布匹等生活必需品。

福建山区的集市贸易,在明清时期已经有了相当规模。

永春五里街的“十三阶”客栈,每天从龙岩、三明、尤溪、永安、大田、德化等地挑货来歇宿的至少有三百人之多。

每到夜晚,挑夫们吃完晚饭在街上走走,整理好担子,早早就躺在通铺睡去了,因为明天还有重担等待他们启程。

但钱坂村这样的小山村,并不在繁华集市的覆盖范围内。

挑担的农民需要走上大半天的山路,才能到达最近的圩市。

九

把班为兰的照片和陈盛韶的文字放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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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盛韶任古田知县的时间是道光四年至道光十三年(1824年至1833年),而班为兰拍摄钱坂村的时间是1890年前后。

两者相距约六十年。

六十年间,大清王朝经历了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洋务运动、中法战争,外部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古田山村的底层生活似乎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六十年前陈盛韶笔下的“溺女”“械斗”“根面田”,到班为兰拍照的时代依然存在。

1890年代的福建农村,盗匪成风、家族械斗、极度重男轻女的现象仍然是普遍的社会问题。

这种持续性本身就是一种历史信息。

它说明晚清福建山村的社会困境,不是某一项政策失误造成的短期问题,而是土地制度、宗族结构、经济条件、文化观念等多重因素长期交织的结果。

十

将班为兰的照片和陈盛韶的文字放在更长的历史链条中看,还有一层更深的意义。

陈盛韶在《问俗录》中写下的“据事直书”四个字,是一种自觉的写作态度。

他不是在为地方官树碑立传,也不是在为朝廷歌功颂德,而是以地方治理者的身份,如实记录他所看到的社会问题。

这种态度在清代的地方志和官箴书中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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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为兰拍照的动机则完全不同。

作为传教士,他拍摄这些照片的目的可能只是为了记录传教途中的见闻,或者向英国的教会差会汇报工作。

但正是这种“非意图”的记录,为后来的历史研究者提供了珍贵的影像资料。

晚清时期能留下如此清晰展现福建山村面貌的影像资料并不多见。

1893年,班为兰离开古田、屏南,转至香港。

1908年起,他成为英国圣公会广西、湖南两省的主教。

1928年,班为兰去世,享年七十三岁。

他留下的相册散落在英国的图书馆和档案馆中,直到近年才被研究者陆续发现和整理。

而陈盛韶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告假还乡,回到湖南安福县老家,安度晚年。

咸丰十一年(1861年),陈盛韶病逝,享年八十六岁。

他留下的《问俗录》在后世被反复引用,成为研究清代福建、台湾社会的重要文献。

两个相隔六十年的湖南人——一个湖南籍的地方官和一个英国传教士——以各自的方式,记录了同一片土地上几乎同样的困顿。

班为兰最后一张照片拍的是钱坂村的全景。

低矮的房屋沿着溪岸排开,远处的山峦笼罩在薄雾中。

那座没有护栏的木廊桥横跨溪上,桥面的长木之间留着宽宽的缝隙。

拍照之后不久,班为兰收拾好玻璃底片和行囊,沿着一保桥走过溪去,向屏南方向继续前行。

他身后那顶过桥的小轿已经走远,桥上只剩下抬轿人留下的湿脚印,很快被山风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