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彰武融媒)

根据《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我市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2026年10月1日~2027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野外火源,从严查处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违者,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森林防火报警专线电话为:12119。

阜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

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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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阜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仲 微

初审/芦 琳

责编/白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