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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希说我这人有个毛病,专门在垃圾堆里找男朋友。我反驳她:“那叫体验生活。”她翻了个白眼,把手机怼到我面前。

咖啡厅的落地窗外,一道闪电劈开灰蒙蒙的天,雨点子紧跟着砸下来,玻璃上瞬间淌成一片水幕。屏幕上是她新写的公众号推文——《女人最喜欢的四种男人》,阅读量十万加。

“第四名,肌肉男。”她念道,“八块腹肌,安全感满满。”配图是个在健身房挥汗如雨的男人,腹肌像搓衣板,灯光打得油光锃亮。

“我前任就是。”我搅着美式,冰块撞得叮当响,“腹肌确实有八块,但脑子里也是八块肌肉。我问他喜欢什么电影,他说《洛奇》。我说那是我爸那辈人看的,他说‘所以我才推荐,经典’。”

常希笑得前仰后合,咖啡差点从鼻孔里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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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斯文败类。”她擦了擦嘴,眼睛还弯着,“外表文质彬彬,内心藏满秘密。”

“这个我更熟。”我放下勺子,看着窗外一辆车碾过水坑,溅起半人高的水花,“我前前男友,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那颗,说话轻声细语,走路都带书卷气。结果手机里八个暧昧对象,每个备注都是‘客户’。有次我翻他微信,看到一条‘明天下午图书馆见’,我问他去图书馆干嘛,他说学习。后来我才知道,人家在图书馆负一楼包了个私人影院,会员卡还是年付的。”

常希倒吸一口凉气,涂着奶茶色唇釉的嘴张成一个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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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第二名,沉稳大叔?”

这回轮到我来劲了。我坐直身子,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指甲盖磕出轻脆的响。“我房东。五十岁,离异,开茶叶店。每天早晨七点整卷帘门哗啦啦响,晚上九点整又哗啦啦关。我加班回来,他永远坐在店里那张红木茶台后面等我,桌上放一壶温普洱,茶杯永远扣在左手边。”

“有次我失恋哭得稀里哗啦,蹲在他店门口抹眼泪。他递给我纸巾,说——”

我清了清嗓子,模仿低沉的烟嗓:“‘姑娘,我这普洱一饼八百,你眼泪一毫升不值钱,别糟蹋我茶杯。’”

常希哈哈大笑,拍着桌子。

“然后呢?”

“然后我就把他当爹了。”我耸耸肩,美式喝到底,只剩一嘴苦味,“可惜他对我没那种意思。上个月找了个四十岁的寡妇,两个人天天在店里对坐喝茶,一坐一下午,安静得像两尊佛。我去交房租,敲了半天玻璃他才抬头,用眼神示意我‘钱放桌上就行’。”

常希托着腮,手肘撑在湿漉漉的纸巾上,眼睛亮晶晶的。“那第一名呢?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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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了三秒。咖啡杯里的冰块彻底化了,水面浮着一层淡淡的油脂,像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渣男啊……”我舔了舔嘴唇,舌尖尝到一点苦,“渣男是那种,你明知道他渣,还是忍不住往坑里跳的人。”

“怎么说?”

“他会在你加班到深夜时,突然出现在公司楼下,手里提着你最爱吃的宵夜,还是热乎的。他会记住你随口提过的一句‘这条裙子好看’,然后在你生日时买下来,连同一束不张扬的洋桔梗。他会在你生气时,不说对不起,直接把你拉进怀里,用下巴蹭你的头发,说——”

我压低嗓音,模仿一种介于温柔和霸道之间的语气:“‘你生气的时候真好看,但是我不想看。’”

常希咽了口唾沫,喉结动了动。“这不就是完美男友吗?”

“对啊,完美。”我冷笑一声,指甲在杯壁上刮出一道细痕,“完美到同时给三个女生发同样的宵夜照片,只是把备注改一下。完美到在商场买裙子时,给另一个女生也买了同款不同色。完美到把你哄好之后,转身就去哄别人。”

“那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他喝醉时给我打电话,叫错了名字。”我拿起空咖啡杯,对着光看杯底最后一点残渍,“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渣男最懂的是女人,不是某个女人。”

常希沉默了一会儿,低头刷刷刷改起了文章。她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跳,像在弹一首没声音的钢琴曲。

“你干嘛?”

“把第一名改成‘懂你的男人’。”她头也不抬,刘海垂下来挡住半边脸,“渣男太具体了,不文艺。”

我笑了。“随你。反正读者爱看的,从来都是故事,不是真相。”

这时候,咖啡厅的门被推开,一阵潮湿的风灌进来,带着雨水的腥气和梧桐叶的味道。一个男人拎着伞走进来,轻轻抖了抖。他穿着深灰色风衣,衬衫领子挺括,侧脸轮廓分明,手腕上戴着一块低调的钢表。

他环顾四周,目光扫过我们这桌时,停了一下。

然后他径直走过来,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动作自然得像坐了八百遍。

“抱歉,外面雨太大了。”他声音低沉,带着一点沙哑,像砂纸轻轻蹭过木头,“能拼个桌吗?”

常希看看他,又看看我,嘴角勾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她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

我端起空咖啡杯,掩饰性地喝了一口,什么都没喝到。“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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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坐下后,从包里拿出笔记本电脑,开始打字。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敲击键盘的声音很轻。偶尔停下来思考,会无意识地用指节蹭一下鼻尖。屏幕上好像是一份合同,密密麻麻的小字。

常希在桌子底下又踢了我一脚。

我没理她。

五分钟后,男人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声音压得很低,像怕吵到别人。“嗯,在咖啡厅躲雨。好,等我二十分钟。”

挂了电话,他继续打字。

又过了五分钟,他合上电脑,抬头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是浅褐色的,灯光下几乎透明。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他忽然问。

我愣了一下,杯子停在嘴边。“什么?”

“我坐在那边窗边。”他抬了抬下巴,指向靠窗那个位置,桌上还有一杯没喝完的拿铁,“看到你在笑。然后我就想,这个姑娘笑起来真好看。”

他顿了顿,手指在电脑边缘轻轻叩了两下。

“所以我假装进来躲雨。”

常希在旁边倒吸一口凉气,奶茶色唇釉在杯沿上留了一个印。她悄悄凑近我,压低声音:“你疯了?这就是标准渣男套路!你看他手里那把伞,伞面干得滴水不沾。外面雨这么大,他根本不是从外面进来躲雨,是在厅里绕路,故意演这一出。”

我看着他的背影,手指无意识地摸了摸被掐的地方。

“我知道。”

“那你还——”

“可恰恰是这种人,最懂怎么哄人。”我打断她,嘴角不自觉扬起来。

常希张了张嘴,说不出话。她的推文还停在屏幕上,光标一闪一闪。

男人端着两杯咖啡回来,一杯放在我面前,一杯放在自己手边。他把其中一杯推过来时,指尖轻轻碰了碰我的手背。温度很高,像刚握过热水杯。

“我叫陈默。”

“我知道。”我端起咖啡,抿了一口,滚烫的液体滑过喉咙,烫得舌尖发麻,“你手机通讯录里,是不是至少有五个‘客户’?”

他愣了一下,低头扫过纸巾上的字,脸上的笑意稍稍顿住,随即又笑起来,眉眼弯弯,眼角挤出一丝细纹,像只偷了腥的狐狸。

“现在只有一个了。”

雨还在下,比刚才更大了。玻璃上的雾气凝成水珠,一道一道往下淌,把窗外的霓虹灯拉成长长的色带。我把手伸进风衣口袋,摸到一张皱巴巴的纸巾。那是上次哭的时候,房东大叔递给我的,一直忘了扔。

我突然很想笑。常希说得对,我就是欠烫。

但谁他妈在乎呢?咖啡不烫嘴,还不如喝白开水。

我把咖啡杯推回去,杯底压着一张纸巾——不是电话号码,是我用口红写的一行字:

“你通讯录里那个‘客户’,叫什么名字?”

他拿起纸巾,折了两折,放进衬衫口袋里,贴着心脏的位置。

常希在桌子底下第三脚踢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把腿收回来了。她踢了个空,椅子往后一滑,差点摔倒。

我和陈默同时伸手去扶她的椅子。

两只手在半空中碰了一下。

他的手很热。我没缩回来。

窗外的雨声忽然变得很遥远。常希的推文阅读量还在涨,十万加变成十一万,十二万。光标还在闪,像一颗停不下来的心跳。

我心里只剩一个疑问:

他通讯录里,到底还剩下几个备注为“客户”的人。

咖啡杯见底,雨依旧滂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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