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张某、晏某两名自然人告上法庭,案由为股东出资纠纷,该案定于2026年11月6日9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将在院部第十四法庭开展庭审,该事项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涉案主体的股东出资权责划分,对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界定具备重要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晏某 案由股东出资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6 09:00:00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部第十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12民初42487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朱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案件核心围绕股东出资相关权责争议展开,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涉案争议涉及的具体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在第十四法庭进行审理,该案的后续庭审进展与判决结果,将为厘清涉案各方在股东出资环节的责任边界提供司法依据,也为同类商事主体处理股东出资相关纠纷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89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龚恩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111人,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15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7地质队86.6667%52002023-04-10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13.3333%8002023-04-10
点评分析
本次安徽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张某、晏某的股东出资纠纷,若后续胜诉将明确股东出资权责边界,追回相关出资权益,充实公司实缴资本实力,进一步规范内部股东出资秩序,维护国有控股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岩土类商事主体处理出资类纠纷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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