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还没盖好的房子,普通人最担心什么?
不是晚交几个月,而是钱交了,房子却迟迟盖不完。
最近,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陆续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规。
一个共同变化很明确:
符合新规的新项目,如果要预售,单体建筑原则上要先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北京9月24日发布细则,上海9月28日,广州9月30日,武汉10月1日公布实施意见。
四地都是在落实8月28日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
但这件事真正改变的,不只是买房人什么时候能进售楼处。
它正在重新安排房企的三笔钱。
第一笔,是卖房的钱,更晚进来了。
过去一类高周转模式,是拿地、开工,达到较早的工程节点后就开始预售,用购房人的首付款和按揭回款继续盖楼。
现在,新项目要先盖到封顶。
而北京、上海、广州还进一步规定,2026年8月28日起符合条件的新预售项目,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要等到竣工备案后才能发放。
也就是说,即使房子封顶后已经卖出,房企收到首付款,买家的大额银行按揭也未必马上到账。
从开工、封顶再到竣工,中间这段时间的钱从哪里来?
这就到了第二笔账。
第二笔,是买地的钱,可以晚一点付。
北京规定,符合条件的新地块,30天内至少缴纳50%土地价款,剩余部分最长可在两年内缴清,而且不计利息。
上海、广州原则上也是先交至少50%,余款可延长至一年,履行程序后还可再延一年;武汉规定半年内缴纳比例不低于50%,最长两年缴清。
这相当于给房企前期现金流留了一点空间。
但要注意:
土地款只是晚交,不是少交。
国家文件同时明确,房企仍然必须用自有资金购地。
于是最关键的是第三笔钱。
第三笔,是盖楼的钱,以后更依赖项目资本金和银行开发贷。
国家新规建立“主办银行制”:一个房地产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由银行单独或者牵头银团提供开发融资。
北京、上海、广州进一步要求,开发贷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投放,而且资金要真正用于这个项目建设。
购房人的首付款、按揭等,也要进入监管账户。
这意味着一件事:
以前房企最看重的是资金转得快不快
现在还要看这笔钱能不能留在项目里,把楼盖完
因此,过去那种用较少自有资金同时铺开很多项目,再依靠早期预售回款不断拿地扩张的模式,会受到更明显的约束。
但这不等于“房企以后不借钱了”。
恰恰相反。
因为售房款回来更晚,一些项目在建设阶段反而可能需要更长时间使用开发贷。
所以短期看,高周转会变难,高杠杆却未必立刻下降。
真正改变的是资金使用方式,而不是简单把所有负债一刀砍掉。
对普通购房人来说,好处也很直观。
过去买期房,你可能只看到一个售楼处、一张效果图和一片工地。
新规适用的项目,至少要看到楼体封顶之后,才进入预售阶段。
当然,封顶不等于交房。
后面还有装修、设备安装、水电气配套和竣工验收。
所以以后看新房,还可以多问几句:
- 这个楼盘适用新规还是旧规?
- 这栋楼什么时候封顶?
- 我的首付款进入哪个监管账户?
- 银行按揭什么时候真正放款?
房地产销售制度正在从“先收钱、再盖房”,逐渐转向先把更多房子盖出来,再让购房人的钱进来
对房企来说,这是资金链的一次重新排布。
对普通人来说,则意味着买一套新房时,能先看到的东西,正在慢慢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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