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人情往来,逢年过节互相串门、送点小礼品,是很常见的事。但如果普通的节日拜访,掺杂了大额现金,性质就彻底不一样了。

近期曝光的一起公职人员违纪案例,给所有体制内人员和家属敲响了警钟。

很多干部觉得家人私下收礼、自己毫不知情就不用担责,可现实是,不知情从来不是规避纪律处罚的借口。
涉事人员是某县文旅局的副局长朱某某。任职期间,他利用自己的职务权限,帮当地一名广告公司老板赵某拿下了不少本地的广告项目。赵某一直记着这份好处,一直想找合适的机会答谢朱某某。
节日来临之前,赵某特意准备了精致的节日礼盒,专程上门拜访朱某某。当时朱某某外出开展公务,并不在家,只有他的妻子在家接待了对方。朱某某的妻子只当是普通的节日人情往来,没有多想就收下了礼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等赵某离开后,她打开礼盒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节日礼品,而是整整两万元现金。但她心存侥幸,觉得只是一件小事,自始至终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丈夫朱某某。
后续相关部门在核查中发现了这笔违规礼金,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确认朱某某本人确实不清楚妻子收受现金的行为。但最终,朱某某还是因为违规为他人谋利、亲属收受服务对象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受到了相应党纪处分,涉案的两万元也被全部收缴。
不少人看到结果后都觉得不公平,认为收钱的是家属,干部本人完全不知情,不该被追责。但从纪律规定来看,这样的处罚完全合规。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利用自身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配偶、子女等亲属收受对方财物的,属于违纪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对应处分。
制定这条规定的核心目的,就是杜绝公职人员借助家人亲属,变相把手中的公权力换成私利。这件事里,赵某送礼不是因为和朱某某家人私交甚好,纯粹是为了报答朱某某的职务便利。这笔钱,本质就是朱某某职权对应的不当收益,不会因为本人不知情就抹去违纪事实。
现实中,很多公职人员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自己不收礼、不谋私,家人的私下行为就和自己无关。实际上,廉洁齐家是党员干部的硬性责任,家风松散、管束不好家人,本身就是履职不到位、违反纪律的表现。
更需要警惕的是,如果干部事前默许、事后知晓却不主动上交礼金、不主动报备,行为性质就不再是简单违纪,会升级为受贿违法,本人和涉事家属都会被依法追责。
对于所有公职人员而言,一定要牢记三点底线。

第一,摒弃不知情的侥幸心理,和职权挂钩的财物往来,亲属触碰即违规,干部必须担责。

第二,严格管束家人和身边人,很多利益围猎都会从家属入手,要让家人分清人情和私利的界限。

第三,重视家风建设,廉洁自律不只是个人的事,管好亲属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