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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之争
为了不被业主赶走,物业经理往门里塞了10万现金
四川广安,一个物业经理为了阻挠业委会成立,偷偷往业主牵头人门里塞了10万现金,希望对方"放缓节奏、消极作为"。钱被原封不动退了回去,物业公司被罚11万。
2026年10月4日 · 案例来源: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公开、川观新闻 / 四川法治报报道
小区要成立业委会,本是业主自己的事。可四川广安一个物业经理,为了让这件事"慢一点、再慢一点",干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往业主牵头人门里,悄悄塞了10万现金。
10万现金,塞进了洗手台
这事来自信用中国平台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案例。四川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岳池分公司,长期负责岳池县瑞鼎星都会等小区物业服务。2025年6月,瑞鼎星都会正式启动业委会筹备,由业主陈某牵头,进展缓慢。同年7月,业主张某军接手,成为筹备核心牵头人,工作这才步入正轨。
2025年12月19日下午,时任物业经理李某,以"沟通小区管理、听取业主意见"为由,来到张某军的经营场所。交谈中,李某刻意制造独处机会,假借上厕所,把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悄悄放在洗手台铁盘里。离开时他还主动"点拨":希望在业委会筹备中"放缓节奏、消极作为",给物业经营留点空间。
面对现金拉拢,张某军当场拒绝,多次催促李某把钱取回。12月21日,李某把10万原数取走,案子没产生任何违法所得。可该查的都查了——这笔钱,4.9万是李某银行取现,1000元自有,剩下5万来自物业分公司负责人王某。
他怕的,是那本账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这家物业分公司构成商业贿赂,属于通过财物拉拢、干扰业主自治秩序的违法行为,结合钱款全额退回、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节,罚款11万元,责令整改。直接操作的李某被警示教育,免予行政处罚。
一个物业经理,为什么要赌上公司11万的罚款,去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答案藏在账本里。业委会一旦成立,第一件事往往就是查账——查物业费怎么花的,查电梯广告、停车费、快递柜租金这些公共收益去哪了。对习惯了"账不摊开"的物业来说,这比催不动物业费可怕得多。
律师说得很直白:业主自治受法律保护,不容商业贿赂干预。街道、社区要规范指导业委会筹备,保障自治流程公开透明;相关部门要持续整治干预业主自治、利益输送的乱象。社区治理没有投机捷径。
下次,可能就不只是罚款了
还有一层更硬的底气。2026年两高新规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贿的刑事立案红线,统一到了3万元,和公职人员一个标准。也就是说,下次再有人想用钱"摆平"业委会,踩到的可能就不只是11万罚款,而是刑事线。
物业经理那10万现金,这次是退回去了;下次,未必还有这么"幸运"的结局。业主成立业委会,是法律给的权利,不是物业施舍的方便。想靠一沓钞票把自治的脚步绊住,最后绊住的,只会是自己。
本文依据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公开信息及川观新闻、四川法治报等公开报道整理,并对照相关法律作通俗说明,仅作普法与社区治理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以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正式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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