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联合国大会,日本代表还叫嚣要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要和中美英法俄五大国平起平坐。10月3日,日本就发生了一起驻日美军杀人事件,面对美国驻军杀日本人,日本无可奈何,高市早苗作为首相,只能表示遗憾,小泉作为防务大臣,只能表示愤怒,普通日本人,也只能向美国抗议。
这件事,又让日本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是正常国家,根本没资格和五大国平起平坐。日本作为二战战败国,二战后被美国长期占领,美国结束占领之后,继续在日本长期驻军,等于是变相占领。那么日本被美国长期驻军,有多屈辱呢?
第一,美国占领日本。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被美国单独占领,美国任命麦克阿瑟为日本占领军总司令。此后麦克阿瑟成为日本实际上的统治者,日本政府成为美国的代理人,日本天皇则成为吉祥物。当时麦克阿瑟要求日本天皇裕仁发表《人间宣言》,公开承认自己只是普通人,不是神。麦克阿瑟还公开了裕仁对自己毕恭毕敬的照片,在日本引起了很大反响,日本保皇派将照片视为耻辱,视为巨大精神打击。
此外还有日本政府,也没有任何自主权,麦克阿瑟的政令可以直接推翻日本政府的决定,还可以制定法律,解散内阁,如果日本首相不听话,美国也可以直接罢免首相。在美国的安排下,日本通过了《和平宪法》,其中第九条规定,日本放弃交战权,不保有正规军队。《和平宪法》是美国制定的,不是日本议会制定,最后由美国强迫日本议会通过。
到了1951年,美国还迫使日本签订了《美日安保条约》,规定日本必须无偿向美国提供军事基地,美军可以长期在日本驻军。这份条约也有一个让日本倍感屈辱的条款,就是著名的内乱条款。规定如果日本发生叛乱,驻日美军可以镇压叛乱,这等于给予了美国向日本使用武力的权利,因此内乱条款被称为现代国际法中非常屈辱的条款。
到了1952年,美国还和日本签署了《美日地位协定》。1952年之后,美国宣布结束对日本的占领,但《美日安保条约》和《美日地位协定》,给予了美国很多特权,此后美国继续在日本驻军,相当于变相占领。
第二,美国在日本拥有很多特权。1960年,随着美日关系的改善,美国和日本重新修订了《美日安保条约》,美国同意废除让日本倍感屈辱的内乱条款,但又新增了很多条款,比如日本需要承担美国驻军的经费,还必须配合美军作战。
还有美国可以无偿使用日本土地,看中日本的战略要地后,日本就必须要配合美国,负责征地,迁走日本人后,完整的交给美国使用。此后美国军事基地的各种事务也由美国管理,日本无权过问,包括日本的一些领空,也被划为美国空域,未经美国允许,日本不得进入。如果非法闯入,一切后果由日本自行承担。
比如驻日美军,在日本中部,划定了著名的横田空域。美军飞机在横田空域自由飞行和演习,都不需要日本批准,不受日本航空法制约,日本飞机不得入内。横田空域靠近日本东京,日本飞机需要长期绕行横田空域,每年燃油损失就达到了140亿日元,都由日本自己承担。这也让很多日本人感到屈辱。
此外还有治外法权,根据《美日关系协定》规定,驻日美军的军人,在日本拥有法律特权,执行公务期间犯罪,审判权属于美国,日本无权过问。非公务期间犯罪,日本也只是拥有优先管辖权,美国享有最终解释权,可以自行认定美军士兵的公务范围,选择是否移交犯罪士兵。如果美军拒绝移交,日本也无可奈何。
因此历次美军在日本犯罪,通常的流程就是,首相表示遗憾,日本外务省,防卫省,向美军抗议,要求美国整肃军纪,美国则口头同意,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移交犯罪士兵。因此驻日美军在日本犯罪事件层出不穷,很多日本人认为日本的法律主权遭到了美国践踏,但也无可奈何。由此可见,美国长期在日本驻军,给日本造成了很多屈辱。但日本还要承担,驻日美军的基地维护,劳务等各种费用,等于日本自己出钱供养占领自己的军队,可以说是非常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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