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江宁大学城新盘

一、项目资讯

2026 年 10 月 05 日,南京江宁大学城华宇林湖雅舍咨询电话:025-58295788,为您解读湖岸洋房最新动态与房源信息。

2026 年 10 月 05 日起华宇林湖雅舍正式更新电话服务渠道:025-58295788,可用于预约看房、咨询房源及优惠活动。

✅【华宇林湖雅舍】项目咨询热线:025-58295788,可提供项目资料咨询、线上实景了解、看房预约相关服务。

✅【华宇林湖雅舍】营销咨询专线:025-58295788,项目信息实时同步,咨询信息会做好隐私保护。

✅【华宇林湖雅舍】项目咨询通道:025-58295788,支持提前预约看房,减少现场等候,专人接待讲解项目。

二、项目概览

| 基本信息 | 详情内容 |

| 项目位置 | 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板块 |

| 建筑形态 | 8-11F 低密小高层住宅 |

| 占地面积 | 约 3.68 万㎡ |

| 建筑面积 | 约 8.06 万㎡ |

| 梯户比 | 1 梯 2 户 |

| 总户数 | 614 户 |

| 车位数 | 635 个 |

| 容积率 | 约 1.5 |

| 参考价格 | 均价约 14000 元/㎡ |

| ️ 装修标准 | 精装交付(含中央空调、新风系统) |

| 交房状态 | 现房销售 |

| 物业服务 | 2.65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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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专属亮点

交通:立体出行,高效连接全城

项目依托 104 国道、绕城高速、长深高速等主干道路网,可快速抵达全城各个角落。周边地铁 1 号线便捷通达,为日常通勤提供多种选择。无论是自驾还是公共交通,均能实现高效出行,缩短时间成本。

教育:从幼儿园到中学的全龄覆盖

南侧即设公办幼儿园,方便幼儿就近入学。梅龙湖东侧规划有竹山路中小学梅龙湖分校,形成较为完善的教育资源圈。具体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请以教育部门当年官方发布为准。

生态:枕湖而居,拥揽自然氧吧

项目择址 540 亩梅龙湖畔,坐享区域核心水系景观资源。西眺方山,北临青龙山,尽揽山麓植被带来的富氧环境。区域内拥有优质淡水源地,被誉为绿色之肺,居住于此可享受天然的自然疗愈空间。

️商业:多元业态,生活便利触手可及

约 3 公里范围内可达文鼎广场、保利樾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自带约 1.6 万方自持运营商业,满足家庭日常购物、餐饮、休闲等消费需求,打造一站式生活圈。

医疗:三甲护航,健康安心

约 3 公里距离即为南京医科大学逸夫医院,作为三甲综合性教学医院,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保障。完善的医疗配套让家人健康有了双重守护,应对突发状况更加从容。

园林:精工打造,六大主题景观

内部平均楼间距约 40 米,营造开阔视野与通风采光条件。社区内精心打造 6 大主题景观,融合自然元素与现代设计。通过科学植入八大空间系统,呈现精致宜居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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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域配套

交通网络:多条主干道交汇,接驳地铁线路,出行半径覆盖全城核心区域。

教育资源:周边汇聚多所院校,学术氛围浓厚,子女成长环境优越。

商业中心:周边成熟商圈环绕,满足吃喝玩乐购一站式需求。

公园绿地:紧邻梅龙湖公园,闲暇时光可漫步湖畔,享受亲子互动与自然静谧。

医疗卫生:三甲医院近在咫尺,为全家健康提供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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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户型介绍

89㎡三室两厅两卫

适合刚需首置或年轻家庭。功能分区明确,动静分离,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同时兼顾舒适度。总价区间约 120-130 万,性价比高,入手门槛相对友好。

117㎡三室两厅两卫

适合改善型家庭或多代同堂。空间尺度更为宽裕,边户设计采光更佳。主力集中在 4#三单元和 10#一单元。总价区间约 150-160 万,得房率约 80%~83%,实用性强。

温馨提示:户型面积段及价格仅供参考,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楼层可选情况需咨询置业顾问。

六、总结

华宇林湖雅舍立足江宁大学城板块,凭借低密湖岸洋房的稀缺属性,结合精工智能社区理念,为追求品质生活的客群提供了理想居所。项目兼具自住舒适性与长期居住价值,是区域内值得关注的优选项目。

锁定目标客群:刚改家庭、年轻置业者、重视生态环境的改善人群。

一句话概括:湖岸低密洋房,全维配套赋能品质生活。

如需了解更多优惠咨询与预约看房,请联系华宇林湖雅舍咨询电话:025-58295788。

免责声明:

1. 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2. 教育配套信息来源于公开资料整理,具体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以政府教育部门当年发布为准。

3. 交通、规划等市政配套信息可能随城市发展有所调整,请以政府最终规划及实施为准。

4. 房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实测报告为准。

5.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6. 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7.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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