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冬天,湖北一座县城的国营饭店里,老周把两张一元纸币和几张粮票放在柜台上,先问服务员:“两个人,能不能吃点荤的?”服务员看了看菜单,报出几样家常菜名,他又把目光转向身旁的孩子:“今天过节,别舍不得。”
这顿饭未必有多丰盛,却让一家人记了许多年。那个年代,进饭店不是随时起意的事,往往要等到春节、婚嫁、亲友远道而来,或者家里办喜事。对普通家庭而言,灶台上的一顿饭是日常,饭店里的桌席则带着几分郑重。
七十年代的饭店,主要有国营饭店和集体饭店,许多地方还保留着粮票、油票等票证制度。顾客买主食,常常既要付钱,也要交相应票证。没有票,价格和供应方式可能完全不同。各地情况并不一样,城市与县城、南方与北方,菜价也会有差别,不能拿一个地方的数字套遍全国。
不过,从不少地方留下的菜单、票据和老人回忆看,一碗普通面条大约一两角钱,素菜多在一两角之间,带肉的菜常见四五角左右。红烧肉、炒鸡丁一类菜品,价格自然更高;若是河鲜、整鸡或节令食材,花费还会再往上走。
这样算来,两块钱确实能安排一桌像样的饭。几个人各吃一碗面,再点两三份素菜,添上一份肉菜,通常还能剩下几角钱。若主食选择馒头、米饭,数量还可以更多。可这只是账面上的购买力,不能忽略一个关键问题:钱虽能买不少东西,却不是人人都舍得这么花。
当时许多城镇职工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元,农村家庭更要看收成和工分。一个家庭里的钱,要应付柴米油盐、孩子读书、看病、人情往来,稍有意外便会捉襟见肘。两元钱放在饭店里,可能是一桌饭;放在家里,却也许要支撑好几天的零星开销。
有意思的是,那个年代去饭店,点菜方式也很朴素。客人进门后,先找座位,再看墙上的价目牌,心里默默计算。有人会问:“这道菜肉多不多?”掌勺的师傅若在旁边,往往只回一句:“分量足着呢。”菜端上来后,大家先让老人和孩子动筷,剩下的汤汁也不轻易浪费。
饭店里的主食和菜通常可以搭配着吃,这与后来许多单卖主食或专做菜肴的铺面不同。一碗面浇上几勺肉汤,旁边配一盘炒青菜,已经很有滋味。若是赶上供应紧张,菜单上的菜未必样样都有,顾客还得接受“没有这道,换一道”的情况。
平日里,更多家庭还是在家做饭。米粥、玉米面、高粱面窝头、咸菜,是不少北方家庭餐桌上的常见食物;南方一些地区则以米饭、稀饭和时令蔬菜为主。肉不是完全见不到,而是难以经常吃。逢年过节攒下来的腊肉,切成薄片后分几顿食用,已经算是很会安排日子。
所以,老人们说“两块钱能吃一桌”,并不是夸张,也不能简单理解成生活宽裕。那是低价与低收入并存的年代。饭店里的几角钱,在商品价格表上显得轻,在家庭账本上却很重。能拿出两元钱改善一次伙食,背后常常是提前计划,甚至要省下别处的开支。
当时的饭店也不只是吃饭的地方。候餐时能听见邻桌谈工作、说收成,柜台边挂着当天供应的主食,墙上贴着节约粮食的提醒。服务方式谈不上讲究,菜品也未必精致,但一张桌子把亲人和客人聚在一起,吃饭本身便成了一件值得安排的事。
还要说明的是,关于“七十年代两元钱能买什么”,只能作大致估算。1970年代初期与后期有差别,不同省份的供应和票证标准也不相同,国营饭店、集体饭店和少数不收票的饭铺,价格更不能混为一谈。可在许多人的生活经验里,两元钱买几碗主食、两三样菜,再添一份荤菜,确实是常见的消费场景。
那时一顿饭吃完,桌面上往往只剩几根葱叶和一点汤汁。掌柜收走碗盘,家里人掏出粮票和零钱,谁也不会把这件事看成寻常小事。对一家人来说,它既是一次花钱,也是一次难得的聚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