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
关于公布启用固定式道路
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26处43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并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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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公安局网站
校对:张琳、林巧琳、洪丽敏
一审:任旭萍、朱毅力
二审:陈兴、蔡绍威
三审:刘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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