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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对信阳市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前置要求进行意见征询的公示。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河南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卫医〔2026〕2号)文件要求,依信阳市人民医院、信阳一五四医院、罗山县人民医院、潢川县人民医院、固始县人民医院、光山县人民医院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申请,现就该院评审前置条件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信阳市人民医院、信阳一五四医院、罗山县人民医院、潢川县人民医院、固始县人民医院、光山县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2025年12月如有存在违反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的情况,可在公示期间向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书面反馈,反馈意见须客观真实。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需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0376-6566522(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

通信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六大街北段市人民医院行政楼1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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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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