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期间,亲朋好友间的聚会增多,不少人会在聚餐时饮酒。近日,湖南衡阳高速交警在新塘收费站发现一名驾驶人有酒驾嫌疑,可他本人表示当天并未饮酒,以为“隔夜酒”已散尽,便开车上路。
那么,喝完酒睡上一觉,到第二天开车,还算是酒驾吗?
因个体差异,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不同;而饮酒量不同,代谢时长也不同,酒后24小时内应避免开车,以防出现“隔夜”酒驾。
睡一觉≠酒醒了
据驾驶人刘某介绍,他是前一天晚上喝了半斤白酒和四五瓶啤酒,经过一天的休息,以为体内酒精已代谢干净才驾车出行。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郑飞表示,认定醉酒驾驶的一个核心标准是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非喝酒后时间间隔的长短。所以隔了一夜并不代表酒醒,要以驾驶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来判断是否构成了酒驾或者醉驾。
交警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和分解能力不一样,并不是睡一觉起来,体内的酒精就能挥发干净,一定要预留充足代谢时间,当天饮酒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以确保行车安全。
勿把“智驾”当“代驾”
如今,汽车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越来越普及,部分车主可能会有“开启智驾后,不需要驾驶人干预,车子就能安全自动驾驶”的错误认知。
在浙江绍兴,凌晨4点多,裘某驾驶一辆新能源汽车在高速上打着双闪缓慢行驶,并最终停在高速公路的中间车道。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叫醒驾驶人裘某,将其车辆开到了就近的高速出口。而在移车过程中,救援人员发现裘某身上带有明显的酒味,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对裘某开展酒精检测。
裘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1mg/100ml,血检结果为123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据裘某交代,当晚他在绍兴和朋友吃饭,其间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饭局结束后便开车上了高速准备回杭州,并开启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
目前,裘某已被交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同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裘某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中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专家表示,辅助驾驶仍然是人在驾驶,责任由驾驶人来承担,如果醉酒后开启辅助驾驶,这个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了,醉酒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驾驶人如果在醉酒状态下激活机动车辅助驾驶功能在道路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共饮酒≠无责任
那么,人们对酒驾醉驾还有什么易忽视的误区?
节日亲友相聚,饮酒场合增多。共同饮酒行为本身属于正常社交活动,一般情况下同饮者之间不产生法律上的义务。可一旦饮酒过程中出现了特定情形,同饮者就可能产生法律上的注意义务。
在实践案例中,同饮者需依法担责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强行劝酒乃至灌酒,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等;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健康状况不佳仍强迫其饮酒;
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到住处或交给其亲友照顾;
四是明知对方要酒后驾车却未加劝阻。
此外,仅仅是口头劝阻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醉酒者驾车的,仍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
饮酒后在公共停车场挪车
或构成酒驾甚至醉驾
有的驾驶人认为,虽然自己喝了酒,但状态还不错,去停车场挪个车没多大问题,事实当真如此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郑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包括公路和城市道路,以及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因此,允许社会车辆进入的停车场、地下车库,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在停车场挪车,只要启动车辆、发生车辆位移,就属于驾驶行为。
也就是说,饮酒后在公共停车场挪车,同样可能构成酒驾甚至醉驾。
据统计,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状态下的16倍。有的驾驶人以为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车子有保险,自己不会有多少经济损失,这种想法属于误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郑飞介绍——
- 一方面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仅赔付关于紧急救助的相关费用,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提供相应赔偿。
- 另一方面,对于商业保险而言,醉酒驾驶属违法行为,在很多商业保险的合同里,它都作为一个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据此免于赔偿。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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